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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 发文字号:文政办函〔2018〕66号 |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2018-08-29 |
标题:关于对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吕政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牵头单位:编 办 协同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2.深入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
牵头单位:审批中心 协同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3.加大“13710”督查督办力度。
牵头单位:政府办 协同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同单位:国税局、地税局
5.继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到年底实际整合规模和支付进度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同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6.充分发挥市国投投资功能作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好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同单位:住建局等各有关单位
7.积极推广“政府+企业”“政府+金融机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企业+金融机构”等基金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办
8.严格规范和遏制政府举债行为,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控增量,消化存量。
牵头单位:财政局
9.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农村幼儿园公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同单位:教科局
10.举办PPP项目推介会,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同单位:发改局
11.争取文水开栅申报省级特色小城镇。
牵头单位:住建局 协同单位:开栅镇
12.争取文水省级开发区扩区获批。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开发区
13.加快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九通一平”,推动项目尽快入区。
牵头单位:开发区
14.已批开发区抓紧启动四至范围核定工作。
牵头单位:开发区
15.确保开发区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
牵头单位:开发区
16.文水开发区主要布局新能源和装备制造业。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开发区
17.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以“区中园”模式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国际产业合作园,努力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引领转型上有新的突破,积极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开发区
18.坚持把平台化、品牌化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协同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19.加强与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各种商会和学会等中介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招商引资引智活动。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20.紧盯东南沿海资本富集地和产业转移输出地,主动走出去,实施目的地招商、以企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不拘形式引商引智,吸引大型央企国企、世界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吕梁。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21.按照“五规合一”要求,开发区启动编制总体规划。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22.对文水胡兰等人口集中乡镇和旅游重镇实施集中供热。
牵头单位:供热办 协同单位:刘胡兰镇
23.推进天然气管网向县城周边村、国省道沿线以及输气管道途经的乡村延伸,在具备条件的乡村实施集中供气。
牵头单位:住建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24.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
牵头单位:发改局
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
牵头单位:发改局
26.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发改局
27.扎实推进六大领域项目建设,动态管理全市建设项目库。牵头单位:发改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教科局、水利局等部门
28.全市域推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加快建立以“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为核心的审批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发改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财政局、重点办、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统计局
29.围绕“防风险促规范”,扎实推进PPP六库建设,培育批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典型PPP项目。
牵头单位:发改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财政局、重点办、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统计局
30.把项目落地作为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领导包联、并联审批、协调调度、市县联动、统计监测、监督考核等机制,扎实开展“集中开工月”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等专题活动,顺利推进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发改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财政局、重点办、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统计局
31.建立教育扶贫个人资金账户,继续对贫困县农村幼儿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学校以及二本B类以上高校贫困生进行资助。
牵头单位:教科局
32.对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非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给予免费就餐,农村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学生不在学校就餐的小学生(租房居住的小学1—3年级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教科局 协同单位:财政局
33.全面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教科局
3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办好寄宿制学校。
牵头单位:教科局
35.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牵头单位:教科局
36.加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力度,13个县(市、区)全部建成职教中心。
牵头单位:教科局、职中
37.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
牵头单位:教科局
38.实施校长、教师培训提升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牵头单位:教科局
39.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表彰工作,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牵头单位:教科局
40.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1所,积极扶持3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乡镇都建成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
牵头单位:教科局
41.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42.列出重大技改和产业延伸项目清单,积极争取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市县配套专项资金,促进传统产业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逐步提高。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43.重点建设文水水木新碳材1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牵头单位:经信(商务)局
44.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四铁”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牵头单位:安监局 协同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45.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局 协同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46.深化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安监局 协同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47.按照“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的要求,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安监局 协同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48.有序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落实。
牵头单位:安监局 协同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49.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基地、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安监局 协同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50.以汾阳、文水、交城、孝义为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措施,推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财政局、安监(煤炭)局、工商和质监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农委、国土局、公路段,各乡镇
51.充分运用“人防、技防、联防”,坚持“建、转、提、停、罚”综合施策,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河流环境整治等生态环保八大治理工程,坚决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34个问题75项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安监(煤炭)局、工商和质监局、交警队、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农委、国土局、公安局、林业局、城管中心、公路段,各乡镇
52.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安监(煤炭)局、工商和质监局、交警支队、交通局、住建局、农委、国土局、城管中心、公路段
53.全面禁止垃圾入河,严格控制污水入河。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水利局、住建局、农委,各乡镇
54.开展河流水质改善专项整治,推进文峪河、磁窑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实现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发改局、安监(煤炭)局、工商和质监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农委、国土局、城管中心
55.实施农村污水治理。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各乡镇
56.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推进510个整村拆迁复垦自然村的土地复垦指标交易。
牵头单位:国土局
57.实行“一地一策”,分类处置闲置土地,土地指标向开发区倾斜。
牵头单位:国土局 协同单位:各乡镇
58.支持文水女皇、宗酒、龙泉等中小微白酒企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局
协同单位:发改局、经信(商务)局,相关乡镇
59.大力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大考核力度,新发展“小升规”企业7户,完成1户企业股份制改造。
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局
协同单位:金融办、统计局,各乡镇
6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同单位:水利局,涉及乡镇
61.加快建设文水畜产品基地县。
牵头单位:农委
协同单位:食药监局、工商和质监局,各乡镇
62.规划建设沙棘小镇特色产业旅游小镇,真正把“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文物旅游局,开栅镇、苍儿会办事处
63.打造文水标准化生产示范县。
牵头单位:农委 协同单位:工商和质监局,各乡镇
64.着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把土豆、沙棘、清香白酒打造成具有吕梁全域品牌的知名产品。
牵头单位:农委
协同单位:林业局、食药监局、工商和质监局,各乡镇
65.加大县际结对帮扶力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活动,为帮扶县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支持。
牵头单位:扶贫办 协同单位:经信(商务)局、农委
66.规模化、合作化方式集中实施荒山造林2000亩、退耕还林1000亩。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67.全面启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住建局,凤城镇
68.实施造林务工、退耕奖补、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苗圃育苗“五大项目”。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69.探索林长制改革。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70.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72.开展集体林托管试点。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73.每个县创建1—2个森林小镇。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74.协办好第八届国际沙棘协会大会。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同单位:开栅镇、苍儿会办事处
75.开工建设文水堤外湿地项目。
牵头单位:水利局 协同单位:南安镇、南庄镇、刘胡兰镇、下曲镇
76.加快推进吕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农 委 协同单位:涉及乡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精神,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强力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进行组织、部署,将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县的重点任务制定详细的推进方案,明确每一阶段的落实内容、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服务大局,以保障完成既定目标。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解决任务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协同单位要主动联系,做好配合。
三要加强督查问效。各重点任务承载单位要做好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检点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县政府督查室将把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县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既要问责又要激励,对不作为、消极怠工的要严查问责,对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表扬。
四要做好工作汇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牵头单位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18:00前将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各协同单位要提前10天报牵头单位。6月20日、12月20日报送半年、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联 系 人:赵丕跃 石富春
连续电话:3012029
电子邮箱:3012029@163.com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