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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18-00-10 发文字号文政办函〔2018〕79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8-10-15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2018年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2018年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2018年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文水县2018年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素质,稳定就业形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61号)文件精神,根据吕梁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五年规划(2018-2022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共培训5500人,主要包括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200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4300人。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包括 “吕梁山护工”培训600人。

  二、培训对象

  (一)城镇失业人员培训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城镇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复退军人等。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对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本县农村劳动力和外地在我县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三)小微企业岗前培训对象:小微企业本年新招录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吕梁山护工”培训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训实施

  (一)发布培训工种目录。我县拟开展职业培训工种在目前“吕梁山护工”基础上推行“一县一品牌”,重点考虑四个方面:一是白酒、煤焦、铸造、旅游等产业相关工种;二是焊工、电工、护林员、保安、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电子商务、物业管理、农艺工、园林绿化工、汽车维修工等;三是养老(医疗)陪护、月嫂、育儿嫂、家政服务等“吕梁山护工”;四是农业农村产业的相关工种。

  各乡镇在参考上述职业培训工种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劳动力年龄、素质、技能、就业意愿等情况,制定当地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选择定点培训机构。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等方式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定培训。机构选定数量应与本地培训任务相适应,确保培训任务按时、足额完成。机构选定种类应覆盖下面三类,确保满足群众培训需求的多样性。

  机构选定范围:一是省内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以及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是县人社局、教育局依法行政许可的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学校;三是具备培训条件、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小微企业岗前培训不需选定培训机构,凡是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均可开展岗前培训。

  “吕梁山护工”定点培训机构选定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监管

  (一)严格职业培训标准。培训机构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单项能力考核规范、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培训。要针对不同职业(工种),合理配置培训资源,科学编制教材大纲、教学计划等,重点加强学员操作技能训练,实操实训时间应占全部培训课时70%左右。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机构班容量不超过50人。

  (二)明确培训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是培训组织实施的主体,其校长、法人代表是培训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管理服务和教学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培训台帐、教学日志、学员考勤等制度。各培训机构在教学、实训场所都要安装使用“电子眼”等监控设备,“田间地头”方式培训应当使用摄像机、手机等设备进行摄录,相关原始视频资料将作为补贴申请的重要依据。县人社局应采取实地检查系统监测、视频调阅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机构开班、教学、结业等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三)加强培训质量考核。培训机构应在培训期满前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科目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给经县人社局统一编号并加盖公章的《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根据承担培训任务数量下发。在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内的,可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补贴审核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按职业(工种)分类确定调整为按培训时间确定。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80个课时)左右,最长不超过15天(120个课时);1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以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小微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标准:对当年企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履行劳动合同1年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提升一个技能等级的,再给予300元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小微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审理程序、申请材料及补贴期限按山西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所需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

  对培训机构全年培训合格率不达80%、就业率不达30%的,取消下一年度定点培训资格。对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合格率不达80%、就业率不达30%的,按相应比例核减培训资金。

  鼓励培训机构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劳务协作、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等形式,开展“订单”、“定向”培训,促进培训合格学员尽快就业。通过培训机构申领就业奖励的,本年度内不能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配合。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六件民生实事”之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重点做好培训机构选定培训组织、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政策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县财政局要保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所需工作经费,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将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按季度通报进度。今年5月至6月,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工作进展、政策落实、资金社保障、培训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采取措施整改。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将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培训过程监管、培训质量考核、补贴政策落实等,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不断提高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精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