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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9〕32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9-09-10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2019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补助创建标准等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2019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补助创建标准等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文政办发〔2019〕32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2019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补助创建标准等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2019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补助创建标准》《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创建标准》《文水县2019年“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补助创建标准》《文水县2019年农村土地流转补助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文水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补助创建标准

  为加快推动我县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全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水平,促进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范建设,推进全县养殖场(小区)和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晋农生态畜牧发〔2017〕2号)《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文发〔2018〕26号)《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文办发〔2019〕5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助创建标准。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补助创建标准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补助创建标准

  1.规模标准

  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年育肥生猪1-2批,年出栏育肥生猪40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小区)年育肥1-2批,年育肥出栏肉牛1000头以上;肉羊规模养殖场(小区)年育肥肉羊1-2批,年出栏肉羊2000只以上;鸡规模养殖场(小区)蛋鸡、肉鸡每批饲养30000只以上。养殖小区入区养殖户必达到5户(含5户)以上。

  2.面积标准

  标准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占地面积,要根据畜禽饲养规模和头(只、羽)平均占地面积测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占地面积16亩以上,养殖圈舍建设面积不低于总建设面积的75%;肉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占地面积18亩以上,养殖圈舍建设面积不低于总建设面积的70%;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占地面积18亩以上,养殖圈舍建设面积不低于总建设面积的65%;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占地面积23亩以上,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占地面积12亩以上,养殖圈舍建设面积不低于总建设面积的80%。

  3、建设标准

  (1)选址:场址选择要科学,要符合防疫距离要求,选择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其建设地要求地形空旷、开阔,地势高燥平坦、向阳背风,水源充足,距村镇电网较近,电力资源供应充分,且架设方便,饲料资源丰富且运输方便。

  (2)布局:结构布局要合理,规模养殖场(小区)内部布局要科学、合理,遵循两个原则:一要符合生产最佳联系,经济实用;二要符合防疫、防火安全。按本地长年主风向由上而下依次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和隔离区。生活管理区主要为管理办公室、宿舍、门卫、兽医室、技术培训室等;生产区主要为各类圈舍建筑,位于养殖场(小区)核心地带;辅助生产区主要为饲料加工与贮存库(如草料库、青贮窖、干草棚)或饲料罐(塔)、蛋库等;隔离区主要为隔离圈舍、粪污处理场/池等。养殖小区内设有净道和污道,净道供人员行走和运送健康畜禽及饲料,宽度一般不小于4米;污道供运输粪便和病畜禽等污染物,宽度一般不小于3米。

  (3)建设:育肥猪所需栏舍面积1.2平方米/头以上,必须有相应的采食、饮水、通风、降温及取暖设施;猪舍采用硬化地面,应向粪尿沟(漏粪板)处有一定坡度,不滑,易清扫、清粪,能耐受各种形式的消毒;猪舍内走道宽度应不小于1.2米。育肥牛所需栏舍面积5平方米/头以上,建设根据本地气温变化、生产用途来确定,以坐北朝南为宜,保证光线充足和空气流通,舍内设施科学合理安置,必须建有一定倾斜度的尿液沟。育肥羊所需栏舍面积1.2平方米/只以上,以坐北朝南,东西走向为宜;有相应的采食、饮水等设施;每栋羊舍配套建设一个运动场,面积为羊舍面积2倍为宜;羊舍、运动场以砖地面为宜,运动场四周建设不低于1.2米的花围栏。鸡舍建筑符合标准,能够保温、防雨雪、防鼠害、防鸟;有相应的采食、饮水、通风、降温、取暖及自动清粪等设施;饲养密度符合饲养品种要求。

  场区入口应设置专门的消毒间、消毒池。

  饲料库、隔离圈、蛋库等应与养殖规模相配套。

  场区内应有一定的绿化面积,适当进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场区周围可种植隔离绿化带,设置沟渠及防护林带,以期达到改善养殖小区环境、吸尘灭菌、净化空气的效果。

  根据养殖清粪方式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堆粪场/尿污池,堆粪场/尿污池的建设必须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要求,养殖小区每个单元对应一个堆粪场/尿污池或统一安排建设。

  养殖机械配套合理。

  (二)养殖技术要点

  1.结合实际,制定统一的饲养管理规程,执行统一的生产作息制度。

  2.推行养殖综合配套技术,要充分发挥优良品种作用,推广科学实用配套技术,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不使用变质、霉败或被污染的饲料,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

  3.加强疫病控制,要执行统一规范的防疫和消毒规程,建立规范的免疫用药记录。

  (三)规范管理

  1.人员管理。严禁患有人畜共患病、顽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进入养殖小区从业。养殖小区从业人员上岗应着工作服、鞋、帽,并定期消毒。

  2.生产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畜禽品种、数量、来源、进出场时间;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批号、使用量。对养殖场(小区)内生猪、牛、羊进行标识管理。

  3.环境管理。养殖小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不得交叉;采取适合的清粪工艺,避免粪便、冲洗污水和雨水混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粪便、尿液、污水及时运送到堆粪场、尿污池;对病死畜禽必须按规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不得在养殖小区内外随意丢弃,禁止出售病死畜禽尸体或作为食品进行加工;严格对圈舍、小区周围环境进行消毒。

  4.防控管理。规模养殖场(小区)内严禁饲养不同种类的畜禽,并严禁其它畜禽进入;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生猪;所有进出养殖场(小区)的车辆必须通过消毒池、喷雾消毒器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防疫程序进行免疫和疫病监测,发现疑似传染性疫病要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上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定点屠宰场补助创建标准

  (一)质量管理制度化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畜禽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畜禽入厂查验登记、猪牛羊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检测、屠宰加工过程质控、产品出厂、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有效开展内控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二是制度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畜禽入厂到产品出厂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追溯记录可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备的记录制度和追溯体系,及时、规范、真实、准确地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从畜禽进厂到产品出厂各环节有效追溯。

  (二)厂区环境整洁化

  一是选址合理,选址和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受污染水体和污染场所。二是建设规范,屠宰车间布局与建设应当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三是门面整洁,厂区干净,道路和场地硬化,绿化到位。四是环境卫生,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划分明显,清洁区与非清洁区严格分隔,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垃圾、废弃物存放与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厂区定期除虫灭害、清洁消毒。

  (三)设施设备标准化

  一是布局合理,设有待宰、隔离、急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厂区和车间的设计布局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空间和面积满足生产要求。二是设施完善,配备给排水、清洗消毒、温度控制、通风、照明、仓储等基础设施,以及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施、检疫检验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安全生产设施,做到合理安装、运转正常。三是设备达标,配备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四)生产经营规范化

  一是工艺合理,屠宰生产线各环节运行协调顺畅,屠宰全过程屠体、胴体、肉品和副产品不着地。二是操作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屠宰操作和肉品品质检验操作。屠宰过程符合肉品质量和卫生管理要求,实施有效的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控制,确保出厂产品不形成二次污染。三是品牌经营,创建自有肉类品牌。四是消毒彻底,屠宰、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器具、设备,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清洗消毒。

  (五)检测检验科学化

  一是装备齐全,建有一定规模的检测检验实验室,配备常用检测检验设施设备,使用药剂安全存储、定期更新,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理化、生化及兽药残留检测检验能力。二是体系健全,推行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根据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开展检测检验。具备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肉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瘦肉精”、水分含量等相关项目检测。三是人员合格,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且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六)排放处理无害化

  一是流向科学,畜禽屠宰厂副产品及废弃物流向不对产品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二是排放达标,污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三是处理无害化,严格按标准对污物、废弃物、病害畜禽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规范,防止散布病源、污染环境。

  三、资金补助

  根据文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在4个乡镇范围内,选定5个投入一定资金,经验收达到标准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合作社、屠宰场(小区)等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场或公司、养殖小区、养殖合作社、屠宰场等。

  2.相关证照齐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3.要以项目形式申报。申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当地村委、乡镇审核同意,县农业农村局要实地考察并根据职责对上报项目加注意见,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申报要附实施的生产标准,技术保证、配套设施、自筹资金等相关内容。

  附件:1.文水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创建申报表

  2.文水县畜禽定点屠宰场(小区)创建申报表

 

  

  

附件1:

  文水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创建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养殖种类

 

设计规模

 

 

拟建(改、扩建)

工程内容

 

 

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

申报单位所在村审核意见

申报单位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文水县畜禽定点屠宰场(小区)创建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屠宰企业

基本情况

屠宰动物种类

 

设计屠宰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畜禽定点屠宰证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排污许可证号

 

标准化创建

工程内容

                              

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

申报单位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创建标准

  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高标准设定建设内容及考核标准,创建高水平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使之成为全县“乡村振兴”的村级样板,根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文发〔2018〕26号)、《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文办发〔2019〕5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补助创建标准。

  一、补助创建标准

  (一)产业兴旺

  1.主导产业要突出。以建制村为基本单位,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形成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业或产品,带动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主导产业产值要占村总产值的70%,从业人员要占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60%。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有1个以上带动农户增收、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带动主体要采取“企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与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的紧密联结,或建立订单、购销合同等半紧密联结,带动农户增收。带动主体以紧密、半紧密联结方式带动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应达到70%以上。

  3.农村新兴业态发展。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条件、产业基础,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度假、文化创意、农村电商、农家乐民宿、运动健康等新兴业态。

  4.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设立村级电商服务站,推动网上农产品销售服务(店铺办公、或仓储发货地至少一个在本村范围内)。

  5.土地流转比例。推动农户承包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二)生态宜居

  1.规划编制及执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全村域村庄环境提升专项设计和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并认真执行相关规划和设计,制订分年度明晰的创建工作计划。

  2.村庄建设品位。以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为标准开展农房改造建设,村容村貌格调统一协调,村庄建设大气、精致、高雅、有乡土风情、个性明显、视觉震撼,村庄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村庄建设品位得到全面提升。

  3.生活设施“四化”。道路硬化。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农村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以及乡村特点,因村、因路、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内道路建设,确保村主干道进出通畅,路面硬化率达到100%。路灯亮化。在乡村主要街道和户外活动场所,合理配置节能路灯。村庄绿化。引深植绿造景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合理配置树种,全面做到乱退绿进,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达到“森林村庄、花果农家”目标。线路优化。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各类线路沿道路同杆架设,排列整齐,无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现象。

  4.生产设施“两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统防统治植物病虫害,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水产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乡村(家庭)工业治理。村域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

  5.生活环境“四大革命”。垃圾革命。建立“村民分类、村组收集、乡镇中转、县级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农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能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自然村落布局和村庄人口分布,合理配置垃圾箱(桶),收集、转运车辆,实现垃圾不落地。要符合实际、具有特点的长效保洁机制,做到长效保洁全覆盖。污水革命。生活污水粪污分流、合规排放。其他乡村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农户覆盖率≥70%,示范村要修建污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厕所革命。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彻底消灭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300户以上的示范村,在村委会、公共活动中心等场所建一个无害化卫生公厕。要充分考虑粪便污水、生活污水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收集系统的接口问题。庭院革命。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庭院为抓手,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推行“庭院革命”,鼓励发展“庭院农业”“森林人家”等庭院经济,引导农户在自己庭院种植果蔬、盆景等植物,做到季季有花、月月见绿。

  6.村容整治达到“两有八无”。农家院落坐落整齐,农房风格质朴美观,有鲜明的乡村特色。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结构安全,有健全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村容村貌达到“八无”要求:无残垣断壁、无私搭乱建现象、无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占道和占用红线现象、无乱贴乱画乱刻现象、无煤粪柴料“四堆”乱放现象。

  7.农村安全饮用水。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水压稳定,水量满足要求,水质达标。保障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

  (三)乡风文明

  1.文明村创建。要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努力达到各级文明村创建的标准。

  2.文化传承与发展。充分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使传统特色文化发扬光大。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为抓手,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即制定一个村规民约、建立一个红白理事会、组建一个道德评议会、评选一批“身边好人”“好婆媳”“好邻里”、评选一批“十星级”文明户。

  (四)治理有效

  1.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基层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凝聚服务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成效明显。基层组织“五有”建设。(1)有组织。依法设立村级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团组织。(2)有制度。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规则、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并执行到位。(3)有能力。具备协调解决纠纷和应急的能力。(4)有记录。建立并规范各项工作的档案记录。(5)有平台。乡村设有村务公开栏、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平台,方便村民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动态、农事、村务、旅游、商务、防控、民生等信息,参与并监督美丽乡村建设。

  2.公共服务“八有”标准包括:(1)有学校。保障入园、上学方便,入学率、巩固率达标。(2)有街心公园。兼具健身、休闲等功能,满足周边不同年龄段村民的需求。(3)有日间照料中心。鼓励建设农村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4)有标准化卫生室。医疗卫生能满足基本需求,孤老残障得到有效照料,医疗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5)有电子商务网点。满足村民线上、线下生产生活需求。(6)有文体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设施完善,有经常性文体活动。(7)有便民服务机构。村有便民实体店,并提供代办、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等标准化服务。(8)有红白理事会。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3.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创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创建活动,努力达到各级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创建标准。

  4.诚信体系建设。重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引导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

  (五)生活富裕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本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全村应参保人数的参保率应≥98%。

  2.农村养老保险覆盖水平。本村户籍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和的参保率应达到98%以上。

  3.脱贫攻坚。完成上级下达脱贫攻坚任务。

  4.村集体经济。村集体收入增收目标明确、增收措施有力、有效实现增收目标的情况。建制村通过资源开发、产业服务、社区服务、物业经济、产业配套等途径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常性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缴收入、投资收益、生态补偿收入等超过30万元。

  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通过丰富农村居民经营业态,促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二、资金补助

  依据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择优选定10个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精神文明、班子建设、环境卫生、污水治理、农村改革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示范村。按照突出特色与创建标准有机结合原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示范村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

  三、申报要求

  要以项目形式申报。申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当地村委、乡镇审核同意,县农业农村局要实地考察并根据职责对上报项目加注意见,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按照乡村振兴总要求及本标准实施。

  附件: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表

 

  

  

附件:

  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表

村 名

 

自然村个数

 

乡村户数(户)

当地户籍户数

 

人口(人)

当地户籍人口数

 

实际常住户数

 

实际常住人口数

 

耕地总面积(亩)

 

基本农田(亩)

 

2018年村集体收入(万元)

 

主要收入来源

 

2018年农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

 

主要收入来源

 

村班子建设情况

 

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生态建设情况

 

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

 

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创建目标

 

乡镇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文水县2019年“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补助创建标准

  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规范项目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委县政府《文水县2019年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文办发〔2019〕53号)和《关于印发文水县创建“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补助创建标准。

  一、补助创建标准

  (一)园区建设

  1.准确定位功能。园区建设要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突出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的发展内涵,突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农林牧有机循环发展和农村“三变”的引领作用。

  2.合理规划布局。园区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要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园区建设要与当地区域特点、产业基础、发展水平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

  3.建设水平领先。园区现代要素高度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体制机制创新活力迸发。主导产业集中度较高,占园区总产值的60%以上。

  4.绿色循环发展。园区内部农林牧产业结合紧密,农产品加工仓储配套,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形成绿色、有机、循环和综合利用的发展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结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5.带动作用明显。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流转聘用等多种模式,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关系,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的更多收益。

  6.运行机制健全。园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运行模式。

  (二)生产基地

  以村为单元,在龙头企业带领下,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土地托管、流转、入股等办法,建设1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示范基地,采取工程、生物、农机等有效措施,建成一批水电路网配套的高标准稳产高效农田,按照绿色、有机技术要求,生产绿色、有机农副产品。重点打造种植、养殖和种养加循环生产基地。基地发展要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发展有特色、有市场与产业发展相协调促进的种养加游产业基地。

  二、资金补助

  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园区、基地,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乡镇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已经享受补助的园区,其中的基地不再补助。

  三、申报要求

  要以项目形式申报。“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项目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园区”按照乡级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实施。“基地”随同“园区”一并申报。

  附件:文水县2019年“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项目申报表

 

  

  

附件:

  文水县2019年“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

  

园区(基地)名称

 

承载主体

 

项目所在地

 

项目类别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及总投资

 

 

乡镇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