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和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等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县实际确定县城内首批应急避险场所3处,具体名单如下:
东西大街市政广场;
新华南路文水人民体育场;
县城文化巷南文水中学操场。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七日
| 索 引 号: | 142322llws-003-2009-0001 | 文 号: | 文政办发[2009]151号 | ||||
|---|---|---|---|---|---|---|---|
| 发文机关: | 文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0年02月08日 | ||||
| 标 题: | 关于确定县城内首批应急避险场所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和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等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县实际确定县城内首批应急避险场所3处,具体名单如下:
东西大街市政广场;
新华南路文水人民体育场;
县城文化巷南文水中学操场。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