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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3-2018-0021 |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8〕29号 |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2018-07-31 |
标题:关于印发307国道孝义镇段两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方案的通知 |
孝义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307国道孝义镇段两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307国道孝义镇段两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建设秩序,有效整治307国道两侧综合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307国道孝义镇段两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目标,通过拆除整治307国道孝义镇段两侧违法违章建筑,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积极创建干净整治、环境优美的县域环境面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307国道孝义镇段两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荣杰 副县长
副组长:杨延鹏 政府办副主任
李志英 住建局局长
任冬平 城管中心主任、公安局党委委员
武安英 公路段段长
肖 锋 孝义镇党委书记
梁义文 孝义镇镇长
成 员:武吉兵 国土局局长
文栋梁 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邢俊杰 电视台台长
延忠平 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海云 县医疗集团院长
石永彪 供电公司经理
陶 平 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庆威 介治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法律顾问
各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任冬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武安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行动、下发拆除通知以及对拆除情况进行验收。
三、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城管中心、公路段、电视台、孝义镇以及各涉及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本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重要意义开展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积极参与拆除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自行拆除阶段(6月26日——7月5日)
城管中心、公路段、孝义镇以及各涉及村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劝导教育、组织监督等手段,动员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领导组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帮助完成拆除。
第三阶段:强制拆除阶段(7月6日—7月10日)
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领导组将组织公安、国土、住建、工商质监、城管中心、公路段、孝义镇等部门采取集中行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7月15日)
由县领导组负责制定检查验收标准,成立专项验收组,对拆除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明确时限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拆非治违的工作合力,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研究、处理相关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追责问责。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纪守法,认真履职尽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损失的,和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组要建立定期督查调度机制,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