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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3-2018-0022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8〕30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8-08-13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规范整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规范整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4日

文水县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省晋农办生态畜牧发﹝2018﹞70号)及《关于吕梁市2018年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通知》(吕农牧发﹝2018﹞14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高全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促进绿色生态和种养循环农业的快速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要推广模式,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就地就近用于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通过布局调整、源头控制、综合利用,持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7月10日前,全县42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见附件1)全面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大力宣传发动。县农委、环保局要配合乡、村两级开展好宣传发动工作,让规模养殖场从思想上认识到畜禽粪污处理不当、乱堆乱放,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会严重威胁人畜生命健康,将“谁污染谁治理”的规定逐一传达到户。

  2、实施分类整治。各乡镇对所辖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逐场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对已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的(标准见附件2),7月1日前严格按照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标准见附件3)规范整改;在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7月5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没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要严格按照要求,7月10日前全部建成;对采用第三方处理粪污的,7月10日前要与达到处理标准的第三方签订规范性粪污处理合同且规范实施处理;对现已停养关闭的,乡、村两级核实无误后出具关停证明;对此方案中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见附件4)遗漏的规模养殖场,7月10日前也要配备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3、加快建设进度。各乡镇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村委和规模养殖场,做好工程设计,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4、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各畜禽规模养殖场都必须建立完善的粪污收集、处理、使用台账,详细记录粪污利用情况。可通过引进新工艺和新技术,推广粪污用于生产沼气或用作有机肥、饲料、燃料等,最大程度的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严格核查验收。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县政府将制定严格的核查验收办法,成立由农委主任张国强同志为组长,环保局副局长李晋忠、农业系统工会主席武爱香为副组长的验收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从7月10日起,逐场逐户进行验收。对年出栏大于等于5000头生猪、1000头肉牛、1500只肉羊、300000只肉鸡、年存栏大于等于500头奶牛、150000只蛋鸡的规模养殖场,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上述标准以下的规模养殖场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材料;在此基础上,提供粪污综合利用台账。核查验收工作结束后,逐场逐户出具核查验收报告。对因消极抵触导致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拒不建设配套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由环保部门严格处理、处罚到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特成立文水县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一学 副县长

          贺荣杰 副县长

          段效东 政府办主任

          张国强 农委主任

          武晨劲 环保局党委书记

  成  员:程延军 凤城镇镇长

          齐树亮 开栅镇镇长

          宋国刚 胡兰镇镇长

          闫东晓 南安镇镇长

          郭宏斌 下曲镇镇长

          梁义文 孝义镇镇长

          李建环 南庄镇镇长

          郭毅谋 西城乡乡长

          武建国 南武乡乡长

          李  君 北张乡乡长

          梁大广 西槽头乡乡长

          韩学彬 马西乡党委副书记

          韩  鹏 苍儿会办事处主任

          李晋忠 环保局副局长

          武爱香 农业系统工会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国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晋忠、武爱香兼任。

  2、增强责任意识。畜禽粪污防治不仅是一项环保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农业部、环保部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情况实行一对一的跟踪监测。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明确责任主体。各畜禽规模养殖场是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县农委负责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畜禽粪污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4、强化宣传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微信平台等宣传手段,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及时通报各乡镇建设进度,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健全考核机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将纳入对各乡镇的考核范围,此次专项行动的核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乡镇责任制考核、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消号验收及农业部、环保部跟踪监测的依据,考核成绩优秀的乡镇给予表彰,考核成绩差的乡镇要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因不作为、推诿扯皮造成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干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约谈或问责。

  附件1:山西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

  附件2: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和处理设施建设

  附件3: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

  附件4:各乡镇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

  

附件1:

  山西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

畜种

生猪

肉牛

奶牛

蛋鸡

肉鸡

肉羊

年存栏量

≥100头

≥10000羽

年出栏量

≥500头

≥50头

≥40000只

≥300只

  

附件2:

文水县主推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及处理设施建设

畜种

清粪      处理

模式      设施

生猪

肉牛

奶牛

蛋鸡

肉鸡

肉羊

处理模式

利用模式

干清粪

尿/污池

自然发酵

农业还田利用

堆粪场

雨污分离设施

水泡粪或

水冲粪

露粪板

发酵池

雨污分离设施

附件3:

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

畜种

年存(出)栏

固体粪便储存池体积

尿/污储存池体积

雨污分离设施

建设要求

生猪

出栏

0.1m³/头

0.3m³/头

雨污分离

固体粪便储存池和尿/污储存池的建设必须达到三防标准:上有顶,防雨水,边有墙,防溢流,底硬化,防渗漏。

雨污分离要做到:粪便、尿污不能随雨水一起外排。

奶牛

出栏

0.5m³/头

1.5m³/头

雨污分离

肉牛

存栏

1m³/头

3㎡/头

雨污分离

蛋鸡

存栏

1m³/500只

雨污分离

肉鸡

出栏

1m³/2000只

雨污分离

肉羊

出栏

1m³/30只

雨污分离

附件4下载:各乡镇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