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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9〕4号 |
发文机关: | 发文时间:2019-02-12 |
标题: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文政办发〔2019〕4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19年1月31日县政府第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范发宾副县长:在原分管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分管教育科技方面的工作,不再分管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工作。
增加分管教科局、教育督导室、招生办、教师进修校、文水中学、胡兰中学、文水二中、职业中学等单位。不再分管文化局、电视台、文物旅游局、武则天纪念馆、新闻办等单位。
增加联系科协。不再联系刘胡兰纪念馆、市苍儿会生态旅游经济开发中心等单位。
赵志昌副县长:在原分管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分管工业经济、重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不再分管教育科技工作。
增加分管经信局(国资委、工业经济)、中小企业局、重点办、城镇联社、工业公司、环保局等单位。不再分管教科局、教育督导室、招生办、教师进修校、文水中学、胡兰中学、文水二中、职业中学等单位。
增加联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白玉酒厂、工会、工商联、供电公司等单位。不再联系科协。
梁兴凯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工作。
分管:文化局、电视台、文物旅游局、武则天纪念馆、新闻办等单位。
联系:刘胡兰纪念馆、市苍儿会生态旅游经济开发中心等单位。
杨凤鸣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卫生计生工作。
分管:卫计局、医疗集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医院、中医院、爱卫会、红十字会等单位。
县政府各位领导原负责包联推进的重点项目分工不变。县政府成立的常设领导机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分工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