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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19-00-37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9〕7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9-07-10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文政办发〔2019〕7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文水县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以来,磁窑河流域水质频繁出现异常,水环境安全问题突出,被生态环境部重点关注。省委、省政府将磁窑河污染问题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特别是2月22日-3月6日,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突击检查中,发现了我县磁窑河、文峪河流域21个环境问题,数量为所涉4县最多,水环境整治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近期,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决定集中开展磁窑河流域水环境整治专项督查,要求我县全面开展两河水环境整治自查自纠。为确保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整治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市会议精神,对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流域范围内涉水企业、畜禽养殖、屠宰摊点、加工作坊、散乱污企业和农村污染源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企业、畜禽养殖、食品加工作坊依法依规经营,彻底关停取缔非法屠宰摊点和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积极配合省、市水环境专项督查,排查解决县域流域内水环境安全隐患,实现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二、工作时限

  2019年3月8日-3月24日,为自查自纠专项问题整改阶段。

  2019年3月25日之后,为配合督查、深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三、工作重点

  (一)涉水企业整治

  1、建设完善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对化工、煤焦油加工和贮存企业进行深入排查,对照环评,结合现行环保标准要求,对企业废水的产生、贮存、处置、回用、排放等全部环节和相应台账进行核查。所有涉水企业必须实现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全部送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期雨水需外排的要规范设置雨水排放口,设立明显标识牌。环评批复允许有污水外排口或需要排放锅炉重盐水的企业,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后方可外排,排污口要全部配套建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设立标识牌,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水处理设备老旧,经环保部门监测不达标或不满足要求的全部更换改造;环评批复污水委托外运处置的企业,需配套容量至少满足7至10日废水产生量的污水收集池,封闭、加盖、上锁并安装视频监控后钥匙交由环保部门统一保管,统一拉运处置,同时建立拉运处理联单制度,严格管控水量、去向等,形成全程监管监控;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企业,产生废水必须处理达到行业标准后排入管网,并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在环保部门监督下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做好相应台账。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2、严厉打击涉水企业违法排放废水行为。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实施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和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停产,一律立案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拘留,涉及违法犯罪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

  3、积极整改中央督查和省、市突查发现的企业排污问题。对中央督查发现的鑫海化工环境问题和对省、市突查发现的大象食品、大象呈泰、诚信种业、光华铸管、绿森海、鑫明泰、牧标牛业、和冠亨、联众化工、胡兰镇污水厂和大运水业等案件要重点办理,举一反三,迅速整改,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

  (二)畜禽养殖规范整治

  1、封堵重点区域养殖场排污口。对保贤村废水直排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的24户养殖场排污口和杭城村养殖场进行封堵,责令养殖户对尿液进行收集还田,3月底前全部配套建成满足养殖规模的粪污贮存和预处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全部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2、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对全县范围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档立卡,实施养殖小区标准化改造。根据区域养殖承载能力,限制养殖发展规模,提升养殖场建设标准。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粪污设施配备、场区美化等方面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全力打造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的标准养殖场,实现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6月底完成标准化改造,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3、建设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保贤村建设村级集中尿液收集池,由村委组织集中收集处置。其余区域的大型养殖场(生猪≥500头、蛋鸡≥10000羽、肉鸡≥50000羽、肉牛≥50头、肉羊≥300头)配套建设符合养殖规模的堆粪场和尿液池;小规模养殖场按照集群原则建设区域性共用堆粪场、尿液池,做到粪污干湿分离、规范贮存、合理利用,5月底前全部配套建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4、排查整治屠宰摊点。全面摸排县域内所有屠宰摊点,对有屠宰许可企业的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全部进行核查,对非法屠宰摊点特别是杭城村和保贤村等重点区域的全部打击取缔,涉及违法犯罪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

  5、积极整改省、市突查发现的养殖场排污问题。对省、市突查发现的张学强养殖户、狄家社西养殖户、保贤村养殖户、四支退养殖户等案件进行严肃查办。全面整治龙泉村养猪场和东夏祠养猪场等河道范围内养殖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6、加大科学种田科普力度。引导磁窑河、文峪河、汾河沿线农村、农民逐步改变大水漫灌的浇灌方式,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逐步减少使用化肥、农药,河道沿岸农田禁止施用化肥、农药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三)食品加工行业整治

  1、证照齐全白酒企业规范整治。对18户手续齐全,环评批复锅底水、发酵水等委托外送的白酒企业,必须建设容量至少满足7至10日废水产生量的污水收集池,并安装视频监控,污水收集池要封闭、加盖、上锁,建成后钥匙统一交由环保部门统一保管,定期报告,统一拉运处置,同时建立拉运处理联单制度,严格管控水量、去向等。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2、证照不全白酒企业整治。对有白酒生产许可证和灌装许可证,但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白酒企业,全部断电停产。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供电公司

  3、食品、肉类加工作坊整治。全面排查县域内所有食品、肉类等加工作坊,全部登记造册,掌握废水产生量、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等,对杭城村和保贤村各类加工作坊一律停产整治,督促建设完善污水贮存和预处理设施,集中建设移动式污水处理装置或统一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属地乡镇

  (四)化工行业治理

  对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流域范围内的废弃厂房、储罐、隐蔽车间、山涧沟壑等可疑地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化工类工业企业废水废渣的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部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酚钠盐等土小摊点、煤焦油储存加工摊点、化工类“散乱污”企业,全部立案调查并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偷排、偷倒废水废渣等行为,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彻底杜绝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废水废渣偷排偷倒现象,迅速扭转三条河流污染现状。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属地乡镇

  (五)实行河长制引深管理

  1、加大河流沿线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在磁窑河沿线主要桥梁和路口及可疑地点安装202个视频监控,在文峪河沿线主要桥梁和路口及可疑地点安装167个视频监控,并建立监控平台。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供电公司、属地乡镇

  2、实施河道沿线污染问题集中整治。对磁窑河、文峪河和汾河局部地段进行清淤,河道内垃圾全面清理。对磁窑河入河排污口全部进行封堵,村庄退水口全部设立标志,新建砌浆闸,清理50米区域。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3、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河流警长制”。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警长定期巡河制度。建立水环境重大事项快速反应和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采取全面排查、突击检查、下夜蹲守等方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属地乡镇

  4、对磁窑河等河流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河监管。开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从退役军人、警校和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50名环保工作辅助人员,组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磁窑河等河流巡查大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管,严厉查处制止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强专职巡河员管理,建立健全巡河工作制度,将巡河员工资与巡河实绩挂钩,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敷衍塞责的进行解聘,造成环境影响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水利局、属地乡镇

  (六)彻底取缔散乱污摊点

  彻底淘汰取缔“散乱污”企业,特别是涉水、涉油、涉化工散乱污摊点。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处理成本高于收益的企业,限期关停取缔。严厉打击土炼油、洗油、炼铅、酚钠盐、沥青加工、煤焦油储存加工等“土小企业”,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公安局

  (七)农村污水实现应治尽治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及处理情况排查,重点对人口2000人以上且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村庄进行建档,科学编制农村污水治理及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刘胡兰镇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规划建设的杭城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域内,特别是西社村、百金堡村、武村等沿河村庄,尽量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河流沿线的村庄居民小区全部配套建设收集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入河。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属地乡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发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建良,副县长赵一学、贺荣杰、赵志昌、白剑翀任副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水利局、新闻办、电视台以及涉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具体负责河流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展调度,配合省、市水环境专项督查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管行业就必须管环保”,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治的工作机制。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负责全县70户涉水企业的排查整治,组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磁窑河等河流巡查大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管。

  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特别是对刘胡兰镇保贤村、西城乡杭城村和直排河道的养殖场建档立卡、规划整治和粪污设施建设,关停整治非法屠宰摊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白酒行业、加工作坊的排查整治。

  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行业的排查整治。

  住建局:负责农村污水的排查、规划和整治。

  公安局:负责水环境案件的办理和侦破工作,落实“河流警长制”。

  水利局:负责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排污口整治,完成河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人社局:负责开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从退役军人、警校和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50名环保工作公益岗位人员。

  财政局:负责保障磁窑河等河流水环境整治所需资金。

  新闻办、电视台:负责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公开宣传环境守法企业,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负责属地散乱污摊点和养殖场的关停取缔,落实“河长制”等制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开展省、市突查发现的21个通报问题的整改和具体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各涉水企业:严格履行水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完成整治。

  (三)定期进行调度。省、市督查组将定期督导、调度我县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实行周报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牵头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四)严肃督查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对工作积极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工程进展滞后的相关单位要进行通报约谈。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完成、水环境质量恶化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文水县突击检查21个问题整改任务表

  

  附件:

  文水县突击检查21个问题整改任务表


序号

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1

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3月底前完成调试。出水COD.氨氮和总磷达地表五类

3月20日前

2

胡兰污水处理厂进水不足,设计进水8000m³实际进水量2000m³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3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前期手续,4月份开工建设提标改造工程

12月底前

3

大象呈泰农牧机械有限公司镀锌废水跑冒滴漏严重,污泥压滤停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立案处理,规范污水处理

3月20日前

4

山西诚信种业有限公司该公司院内建有酒厂和油脂厂。酒厂东墙外有污水排口,有排污痕迹;油脂厂院内有排放污水形成的渗坑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立案处理

3月20日前

5

张学强养殖户(诚信种业东墙外)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至诚信种业与该养殖户间的沟渠

农业农村局

田怀利

取缔

3月15日前

6

山西光华铸管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北侧围墙外,排污管道未拆除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彻底拆除排污管,封堵排水口

3月15日前

7

文水县炬能供热有限公司集中补水站设置有排水管道,取水许可证注明,无退水地点,无退水方式

水利局

杨卫东

限期办理排水口审批手续

3月20日前

8

文水县大运水工业有限公司(文水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

住建局

李志英

3月底前排水达地表一级A标准

3月底前

9

金盛煤焦油未按照"两断三清"取缔要求落实。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内储罐,管路基本完好,有油罐车出入,具备复产、使用条件

西槽头乡

梁大广

彻底取缔,立案处理

3月20日前

10

山西绿森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三同时”制度,带料调试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立案处理

3月20日前

11

文水县鑫明泰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蒸氨设施;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功能不清,池内存有生产废水;雨水收集池旁废水浮沫随意抛洒;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旁管路不明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停产整治,立案处理

3月20日前

12

孝义镇平陶村东一户无名氏炼油企业未按照“两断三清”取缔要求落实。场内储罐、管路基本完好,有恢复生产、使用条件。东墙外有煤焦油排放痕迹,形成渗坑排放,造成较大面积污染

孝义镇

梁义文

立案处理

3月15日前

13

狄家社村西磁窑河旁一户无证养殖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私设排污管;畜禽粪便倾倒至磁窑河河道旁形成渗坑

农业农村局

田怀利

关停取缔

3月20日前

14

北张乡武村冶炼铅厂该厂无任何手续,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现场查获铅锭17块、铅蓄电池400余块,院内道路旁堆积大量冶炼铅废渣;厂房后堆存大量破碎后的铅蓄电池岳4吨左右

北张乡

李君

彻底取缔,立案处理

3月15日前

15

和冠亨肉业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运行;屠宰废水不经任何处理通过旁路直接外排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停产整治

3月20日前

16

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量无运行记录;经企业人员介绍污水处理站未接入排水管网;废水经罐车拉运,去向不明;无污泥处理设施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停产整治

3月20日前

17

胡兰镇保贤村村有内大量养殖户,所生产的养殖废水、粪便等在村内随意倾倒、排放、无任何处理设施,部分已形成渗坑,环境恶劣

农业农村局

田怀利

停产整治,综合治理

3月底前

18

四支退四号闸东150米处水渠南侧一户养殖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厂区东侧有三支排水管向外排放污水,形成较大渗坑,渗坑大小约100m×50m,渗坑内积满液体,呈红色

农业农村局

田怀利

停产整治,综合治理

3月20日前

19

文水县联众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南侧新建三个罐体加热炉包括附属设施齐全;厂区内存在渗坑排放问题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停产整治,立案处理

3月20日前

20

胡兰村、大象村多数酿酒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老化,不能满足现状,超标废水通过四支退水进入磁窑河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吴晨劲

停产整治,立案处理

3月底前

21

春季多采用大水漫灌的浇灌方式,大量含有化肥,有机肥的农灌渠汇入磁窑河,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水体COD、NH3-N、总磷的浓度

农业农村局

田怀利

持续整改

长期坚持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