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发〔2020〕1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0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2020年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

  文水县2020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方案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18-2020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重要文献”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实施范围、序时进度、工作程序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20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编制《招标方案》;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四、设备选型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根据省、市电力部门相关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水县2020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组  长:范发宾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石永彪 供电公司经理

          文栋梁 能源局局长

  成 员:胡学文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段拉银 财政局局长

         吴晨劲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局长

         李燕刚 审计局局长

         宋忠辉 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春林 能源局副局长

  所涉乡镇乡镇长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印发

相关文件解读:关于印发文水县2020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