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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0〕8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0-03-06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企业集群分类整治八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企业集群分类整治八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文政办发〔2020〕8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企业集群分类整治八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企业集群分类整治八大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文水县企业集群分类整治八大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有关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文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土地政策、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大宗货物运输等方面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环保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区域主要污染物PM2.5、二氧化硫、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浓度明显降低,遏制臭氧上升趋势,人民群众的蓝天碧水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文水做出更大贡献。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为黑色金属铸造、白酒、模板、喷塑、木器、餐饮、汽修、包装印刷等八大行业的企业。

  三、整治时间

  整治行动时间:为期七个月,即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30日。

  四、整治原则

  坚持“全面排查、找准病灶、精准施策、达标验收”的原则,培育、扶持、树立标杆企业,引领企业及集群转型升级,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参与,行业协会帮扶,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土地政策、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对保留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存、运输等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演练,达到安全生产标准;集群企业优先采取铁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对集群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垃圾、杂草、杂物彻底清理,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环境绿化美化。

  五、整治步骤

  八大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分别为工信局负责铸造和白酒行业、生态环境局负责模板、喷塑行业、中小企业局负责木器行业、交通局负责汽修行业、城市服务中心负责餐饮行业、文旅局负责包装印刷行业。

  (一)摸清底数,建档立卡(2020年3月1日-3月15日)

  行业主管部门对负责的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行业排查清单。

  (二)精准识别,分类整治(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市服务中心等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清单内企业逐企识别,提出是否同意整治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意见,若存在有部门不同意整治的,即列入淘汰取缔清单,由相关乡镇立即予以取缔,全部同意的列入升级改造清单,实施升级改造。

  (三)制定升级改造方案(2020年4月1日-4月30日)

  由行业主管聘请省行业协会专家,进行现场调查,从工艺设备、产能、环保、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对照行业先进标准,拟定行业治理方案,征求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市服务中心等部门意见后,出台行业治理方案。

  (四)严格组织实施(2020年5月1日-9月30日)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升级改造方案,组织企业开展治理。各企业对照治理要求,从工艺设备、产能、环保、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客观评估现状,提出改进措施和时间,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治理方案经专家审核同意后开展治理,治理完成后,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逾期未开展治理或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停产整治。

  六、保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企业集群及八大行业分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成立文水县集群及八大行业分类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范发宾 县人大党组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一学 副县长

  赵志昌 副县长

  白剑翀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武英喆 副县长

  成 员:胡学文 发改局局长

  齐树亮 工信局党组书记

  段拉银 财政局局长

  刘德志 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志英 住建局局长

  王卫泽 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忠辉 应急管理局局长

  文栋梁 能源局局长

  吴晨劲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局长

  席雪涛 中小企业局负责人

  周大忠 城市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王文剑 文旅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晨劲同志担任,负责协调、调度、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攻坚意识,强化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斗争精神,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压实责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坚决打好打胜此次整治行动。

  (三)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人,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升级改造对企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整治要求,结合自身存在问题,筛选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积极行动,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环保安全措施正常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帮扶,严格处罚。各责任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成立帮扶组,深入企业,巡回指导。对列入升级改造清单的企业,要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帮助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处罚的可从轻处罚;对不进行整治,仍违法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查重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对列入淘汰取缔范围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服务措施。

  (五)严格追责问责。各责任单位要坚定信心、勇于斗争、明确目标,攻坚克难,不推诿,不扯皮,主动认领任务,县委、县政府对整治工作进行随时跟踪督查,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执行不力、弄虚作假、进度滞后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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