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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0〕9号 |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2020-03-09 |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方案的通知 |
文政办发〔2020〕9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方案
为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重要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好打胜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确保我县汾河流域三条河流水质稳定退出劣Ⅴ类,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决战目标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2020年6月底前,文峪河、磁窑河出境断面消除劣Ⅴ类水质。省考汾河杨乐堡断面达Ⅴ类,市考文峪河冀村、磁窑河裴会断面达Ⅴ类。
(二)减排目标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比例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决战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从六方面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2020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改造,制定突发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杜绝事故状态污水溢流直排河道。从2020年6月1日起,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排污情况自行监测。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厂网一体第三方特许经营管理。(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财政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20年3月底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确保县城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2020年6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推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2020年12月底前,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2020年12月底前,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城市建成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雨水收集口和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人粪尿液、污水、污物、垃圾、危险废物等。(住建局牵头,凤城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配合)
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2020年3月底前,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完成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2020年3月底前,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使用进出口水质和中水回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从2020年4月1日起,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考核。(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配合)
4.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2020年6月底前,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住建局牵头,凤城镇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配合)
5.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财政部门要将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运行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财政局牵头,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6.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2020年3月底前,全面排查涉水企业排水状况,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3月底前,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完成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企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充分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2020年3月底前,全县所有涉水企业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改造后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煤矿矿井水全部回用。逾期未完成的,将实施停产整治。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高风险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工信局、发改局、能源局配合)
7.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继续深入推动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治理。文水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中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2020年6月底前建设完成经济开发区初期雨水收集设施;2020年12月底前,启动建设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配合)
(三)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8.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10月底前,依托吕农有机肥公司2×10万吨有机肥加工二期项目,建成投运我县50套畜禽粪污好氧发酵罐,2020年12月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攻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成粪污处理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配合)
9.强化农灌退水管理。春浇期间严格管控农田灌溉用水退水,强化沿河灌溉退水渠管理,2020年3月底前,建设完善退水渠闸坝设施,严禁大水漫灌,杜绝田间灌溉退水直接入河。(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0.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11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20年12月底前,实施汾河、文峪河、磁窑河堤外3公里范围内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黑臭水体排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2020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南安镇西社村、杨乐堡村、高车村和刘胡兰镇大象村坑塘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1.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9月底前完成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采样调查,掌握其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积极开展土壤重点行业企业自行监测,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自行监测工作。强化农用地分类管控,2020年12月底前,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左右。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未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或经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后仍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的,不得纳入用地程序,到2020年12月底前,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保障水环境安全
1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2020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核查水源地基本信息、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情况,制定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2020年10月底前,对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冶炼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水利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13.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强化河长制巡河制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文峪河、磁窑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持续保持河道清洁常态化;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4.强化河道生态基流保障。2020年6月底前,制定落实生态调水方案,积极实施文峪河水库向文峪河、磁窑河河流汛期、非汛期生态补水,启动生态基流量化考核。6月底前完成磁窑河生态调水工程,积极协调柏叶口水库补充下游生态流量,更好的发挥文峪河水库对文峪河、磁窑河的调水补水效果。(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配合)
15.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加大退耕、还草、还湿、还滩力度,留足河道保护范围,非法挤占要限期退出。2020年6月底前,磁窑河、文峪河沿岸堤外50米、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有条件的河流上建设堤外潜流或者垂直流人工湿地;2020年9月底前,完善河流两岸道路建设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分别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6.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2020年10月底前,在农灌退水渠入河前端完成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有效缓解汛期农业面源污染。(水利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7.逐步恢复河流生物群落系统。在水质稳定改善、生态基流有保障的河段,投放、培育本地鱼苗,河底种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动河流生态系统重建。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监测,把部分水栖鸟类、水生植物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评价指标,列入生态监测范围,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水平。(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18.促进城市再生水回用。2020年6月底前,建立城市初期雨水、城镇生活污水等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用水机制,落实水资源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城市再生水,实现节水减污双赢目标。(住建局牵头,税务局、工信局、能源局配合)
19.大力发展节水有机农业。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农用化肥、农药投入量负增长,鼓励使用畜禽粪污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农田灌溉取水用水管控,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加大末级渠系(管网)节水改造和田面工程设施配套力度,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20.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围绕“查、测、溯、治”重点任务,紧盯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散乱直排口、工业企业雨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溢流口和农田灌溉退水渠入河口等重点污染源。202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实施规范管理。2020年3月起,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逐月开展水质监测,超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封堵。(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1.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20年6月底建成三条河流自动监控平台系统,实现对汾河、文峪河和磁窑河沿线重点断面的实时监控,构建“互联网+监控平台”监控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地表水水环境安全和水污染控制。2020年6月底前,完善汾河、磁窑河、文峪河沿线安装的视频监控设施,建立沿河倾倒污染物违法行为监控体系,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信息联网共享。(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和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2.建立水质异常预警机制。根据河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开展日调度、周研判、月通报。对水质恶化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预警,建立“预警、警示、通报、约谈、移送问责”水环境质量改善监督机制,强化流域联防联控,快速消除污染,强力推动河流地表水限期达标。(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配合)
23.开展重点流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开展汾河流域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加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在线监控伪造篡改行为,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倒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4.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山西省城镇污水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管机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联网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随机检查、交叉检查,严查重处超标排放和偷排溢流违法行为,倒逼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住建局配合)
25.彻底整治涉水企业和加工作坊。2020年4月底前,完成对河流5公里范围内的废弃厂房、储罐、隐蔽车间、山洞沟壑等可疑地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包括化工类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渣的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部登记造册。2020年5月底前,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改造一批”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化工(包括酚钠盐)、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并立案调查。2020年5月底前,所有屠宰企业处理后中水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的必须达到行业标准限值,处理后中水直排环境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逾期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2020年5月底前,完成区域农副加工小作坊废水排查整治,查清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限期整改,规范建设污水收集池,采用“户收集、乡拉运、县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直排或偷排乱倒,逾期将关停或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及小作坊偷排、偷倒废水、废渣等行为,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和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6、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破坏河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文水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配合)
三、决战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水环境治理攻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问题抓到根、任务落到地,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二)加强联动。对标对表限期消除劣V类断面目标,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公安、开发区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开展部门联动,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涉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住建部门要全力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和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雨污管网合流制改造工程建设;水利部门继续推行河长制和“清四乱”专项行动;农业部门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农副产品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林业部门要开展重点河流堤内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偷倒违法犯罪行为;开发区要做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企业监督管理。
(三)加强投入。要加大财政投入,为水环境治理攻坚各项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快设立水环境生态与修复专项资金,用足用好河流生态修复专项债券。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和可行性,扩大沿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投资规模,有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全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营,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
(四)加强监督。对汾河、文峪河、磁窑河污染治理开展督察督办,对入河排水口超标、断面水质严重恶化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五)加强奖惩。本方案部署的所有重点任务和治理工程,最终都要落到治理效果上,体现到相关指标完成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讲理由、不讲客观,以结果论英雄,以问题行处罚,根据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吕梁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罚规定》进行奖惩。
附件:1.2020年文水县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表
2.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重点任务明细表
3.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治理工程明细表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文水县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表
序号 | 考核县市区 | 断面名称 | 考核级别 | 所在流域 | 所在水体 | 2019年水质现状 | 2020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文水 | 冀村 | 市考 | 汾河流域 | 文峪河 | 劣Ⅴ类 | Ⅴ类 | 6月份前稳定退出劣Ⅴ类 |
2 | 文水 | 裴会 | 市考 | 磁窑河 | 劣Ⅴ类 | Ⅴ类 | ||
3 | 文水 | 杨乐堡 | 省考 | 汾河 | 劣Ⅴ类 | Ⅴ类 |
附件2:
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重点任务明细表
序号 | 任务类型 | 重点任务 | 重点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1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完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改造,制定突发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措施,杜绝事故状态污水溢流直排河道。 | 2020年3月底前 | 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财政局 凤城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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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严格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排污情况自行监测。 | 2020年6月1日起 | 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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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厂网一体第三方特许经营管理。 | 2020年6月底前 | 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财政局 凤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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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运行 | 财政部门要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运行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 长期坚持 | 财政局 | 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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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完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确保城市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 2020年3月底前 | 住建局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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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 | 2020年6月底前 | 住建局 | 凤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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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建成区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 2020年12月底前 | 住建局 | 凤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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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 | 2020年12月底前 | 住建局 | 凤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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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在雨污管网未分离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 | 2020年12月底前 | 住建局 | 凤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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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县城建成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雨水收集口和雨水管道排放或倾倒人粪尿液、污水、污物、垃圾、危险废物等。 | 长期坚持 | 住建局 | 凤城镇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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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完成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 | 2020年3月底前 | 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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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使用进出口水质和中水回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禁止采用任何手段规避在线监控。 | 2020年3月底前 | 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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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 |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考核。 | 2020年4月1日起 | 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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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零 | 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零。 | 2020年6月底前 | 住建局 | 凤城镇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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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 全面排查涉水企业排水状况,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 2020年3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工信局 发改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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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 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完成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 | 2020年3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工信局 发改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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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 充分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工信局 发改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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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 全县所有涉水企业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改造后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将实施停产整治。 | 2020年3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工信局 发改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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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 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煤矿矿井水全部回用。 | 2020年3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工信局 发改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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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高风险项目。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工信局 发改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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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 | 文水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中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建成开发区初期雨水收集设施。 | 2020年6月底前 | 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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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 | 启动建设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 2020年12月底前 | 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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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 | 依托吕农有机肥公司2×10万吨有机肥加工二期项目,建成投运我县50套畜禽粪污好氧发酵罐。 | 2020年10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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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2020年12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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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 |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攻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成粪污处理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 2020年12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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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强化农灌退水管理 | 建设完善退水渠闸坝设施,严禁大水漫灌,杜绝田间灌溉退水入河 | 2020年3月底前 |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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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完成全县11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2020年12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水利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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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实施汾河、文峪河、磁窑河堤外3公里范围内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黑臭水体排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 2020年12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住建局 | 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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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完成南安镇西社村、杨乐堡村、高车村和刘胡兰镇大象村坑塘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 2020年10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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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 完成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采样调查,掌握其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 | 2020年9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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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 完成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 2020年12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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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 强化农用地分类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左右。 | 2020年12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自然资源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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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 2020年12月底前 | 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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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保障水环境安全 |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水利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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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保障水环境安全 |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 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核查水源地基本信息、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情况,制定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 2020年10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水利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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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保障水环境安全 |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 对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冶炼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污染源。 | 2020年10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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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 | 完成清理汾河、文峪河、磁窑河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持续保持河道清洁常态化。 | 2020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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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 | 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 长期坚持 | 水利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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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强化河道生态基流保障 | 制定落实生态调水方案。 | 2020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文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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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强化河道生态基流保障 | 实施文峪河水库向文峪河、磁窑河河流汛期、非汛期生态补水,启动生态基流量化考核。 | 2020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文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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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 | 磁窑河、文峪河沿岸堤外50米、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 | 2020年6月底前 | 林业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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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 | 有条件的河流上建设堤外潜流或者垂直流人工湿地。 | 2020年9月底前 | 水利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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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加大河流沿岸防护水平 | 完善河流两岸道路建设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 2020年9月底前 | 交通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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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在农灌退水渠入河前端完成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有效缓解汛期农业面源污染。 | 2020年10月底前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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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逐步恢复河流生物群落系统 | 在水质稳定改善、生态基流有保障的河段,投放、培育本地鱼苗,河底种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动河流生态系统重建。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监测,把部分水栖鸟类、水生植物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评价指标,列入生态监测范围,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水平。 | 长期坚持 | 水利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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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促进城市再生水回用 | 建立城市初期雨水、城镇生活污水等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用水机制,落实水资源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城市再生水,实现节水减污双赢目标。 | 2020年6月底前 | 住建局 | 税务局 工信局 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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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 大力发展节水有机农业 | 实现农用化肥、农药投入量负增长,鼓励使用畜禽粪污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农田灌溉取水用水管控,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加大末级渠系(管网)节水改造和田面工程设施配套力度,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 | 2020年10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 水利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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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牌公示,实施规范管理。 | 2020年3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水利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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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 对保留的入河排污口逐月开展水质监测,超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封堵。 | 2020年3月起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水利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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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建成三条河流自动监控平台系统,实现对汾河、文峪河和磁窑河沿线重点断面的实时监控,构建“互联网+监控平台”监控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地表水水环境安全和水污染控制。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水利局 | 水利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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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磁窑河、文峪河沿线安装的视频监控设施,建立沿河倾倒污染物违法行为监控体系,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信息联网共享。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水利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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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建立水质异常预警机制 | 根据河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开展日调度、周研判、月通报。对水质恶化情况,及时向水质异常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预警,建立“预警、警示、通报、约谈、移送问责”水环境质量改善监督机制,强化流域联防联控,快速消除污染,强力推动河流地表水限期达标。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住建局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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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开展重点流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 | 开展汾河流域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加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在线监控伪造篡改行为,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倒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厉打击。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住建局 水利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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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 | 贯彻落实《山西省城镇污水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管机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联网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随机检查、交叉检查,严查重处超标排放和偷排溢流违法行为,倒逼城镇所有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 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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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完成对河流5公里范围内的废弃厂房、储罐、隐蔽车间、山洞沟壑等可疑地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包括化工类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渣的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部登记造册。 | 2020年4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应急管理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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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化工(包括酚钠盐)、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立案调查并彻底取缔。 | 2020年5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应急管理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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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所有屠宰企业处理后中水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的必须达到行业标准限值,处理后中水直排环境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逾期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或关闭。 | 2020年5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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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完成区域农副加工小作坊废水排查整治,查清排水量、排水去向、污水处理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限期整改,规范建设污水收集池,采用“户收集、乡拉运、县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直排或偷排乱倒,逾期将关停或取缔。 | 2020年5月底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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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彻底整治涉水企业 | 对排查发现的工业企业及小作坊偷排、偷倒废水、废渣等行为,一律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 长期坚持 | 公安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 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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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 | 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 落实破坏河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长期坚持 | 公安局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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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文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决战治理工程明细表
序号 | 区 域 |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治理任务 | 环保效益 | 投资概算 (万元)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水县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改造工程 | 完善保(提)温提效工程建设,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 | 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 1400 | 2020年5月底前 | 住建局 |
2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水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 | 实施处理能力扩容1万吨/日建设,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达3万吨,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 | 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5200 | 2020年5月底前 | 住建局 |
3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 | 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设施进行双回路供电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 400 | 2020年3月底前 | 住建局 |
4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水县杭城村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完善建设规模为1500吨/日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收集管网等,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并完善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进行双回路供电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5100 | 2020年5月底前 | 住建局 |
5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水县刘胡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完善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及工程调试,出口水质COD、氨氮、总磷达地表水V类标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 6400 | 2020年5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6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水县刘胡兰镇污水处理厂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 | 对刘胡兰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设施进行双回路供电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 400 | 2020年3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7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水县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 | 完成建设建成区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13公里。 | 杜绝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改善文峪河水质 | 9000 | 2020年10月底前 | 住建局 |
8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磁窑河文水段河道整治工程 | 对磁窑河文水段继续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改善磁窑河水质 | 1000 | 2020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9 | 文水县 | 水环境整 治工程 | 文峪河文水段河道整治工程 | 对文峪河文水段继续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清理河道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河道清淤、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污口封堵,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改善文峪河水质 | 1000 | 2020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10 | 文水县 |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分散立体封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 依托吕农有机肥公司2×10万吨有机肥加工二期项目,建成投运我县50套畜禽粪污好氧发酵罐。 |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3500 | 2020年10月底前 | 农业农村局 |
11 | 文水县 |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文水县汾河流域典型村庄污水治理项目 | 完成南安镇西社村、杨乐堡村、高车村和刘胡兰镇大象村坑塘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 杜绝污水直排,改善河流水质 | 1279.31 | 2020年10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
12 | 文水县 | 监管能力 建设工程 | 文水县三条河流移动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 县域内汾河、文峪河和磁窑河重点断面安装小型自动监测设备,并配套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互联网+监控平台”监控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地表水水环境安全和水污染控制。 | 提高监管能力 | 170 | 2020年6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