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发〔2019〕34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承改办发〔2019〕41号),特制定《文水县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文水县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41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省“三对”“六最”要求,以“五统一”模式全面落地为核心,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提升改革实效为重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强化信用有效约束,努力打造一流的投资环境。

  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县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实行承诺制占比达到50%以上;文水县经济开发区纳入年度计划的建设用地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完成率达到100%;与省、市“政务一张网”、相关审批部门全面互联互通,实现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程度100%;投资项目涉及承诺事项,项目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按承诺制方式办理率达到100 %。

  二、重点任务

  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县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力求取得预期效果。

  (一)拓展政府靠前服务范围。按照省政府部署,增加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作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对年度建设用地在供地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评估等区域评估文件编制。2019年8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市政基础设施等移除。(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文化旅游局、能源局、地震局、发改局)

  (二)扩大企业承诺事项范围。加快落实《关于推行区域环评

  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单体项目,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即将出台的《山西省区域能评改革实施意见》,对区域能评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单体项目,能评实施承诺制。按照省即将制定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承诺事项。(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住建局、水利局、人防办、能源局、发改局)

  (三)简化合并保留的审批事项。统筹建设用地供应和用地规

  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至土地出让环节同步办理。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简化施工许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开工前可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能源局、工信局、发改局)

  (四)加大开发区承诺制改革力度。文水经济开发区推行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按照省要求,探索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企业承诺事项,其他附属设施类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审批事项办理。(责任单位: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发改局、商务局)

  (五)强化信用有效约束。对能评、施工许可、水利、气象等承诺事项,县直各部门要细化完善服务监管办法,结合承诺书标准和要求,明确信用监管的节点、标准、内容及举措。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能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气象局、人防办、发改局)

  (六)推行“代办”制。建立承诺制代办服务队伍,为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培养专业化代办员队伍,审批部门派遣业务骨干参与代办,在政务服务大厅承诺制综合窗口设置“代办员岗”,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鼓励现有中介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承接承诺制代办服务。(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七)强化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并联审批机制运行,协调并联审批有关问题。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并联办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验收的项目审批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

  (八)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按照即将出台的《山西省“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意见》,文水经济开发区要在土地出让前分类确定地块的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推行土地带标准出让。土地出让前完成房屋等建筑物的征收、补偿、拆迁工作,确保净地出让。(责任单位: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乡镇)

  (九)加快融入全省政务“一张网”进程。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支持功能,根据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实现省、市、县三级“一张网”纵向全面贯通,相关部门横向全面联通,推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统一平台办理,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应将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信息上传至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共享。2019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直有关部门)

  (十)落实费用保障。凡我县承诺制改革列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涉及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解决。(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一领导我县承诺制改革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按计划有序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汇总职责,定期向领导组报告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加强制度支撑。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完成节点,加快制定出台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操作流程等,推动本部门改革事项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组定期开展调研检查,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对纳入“13710”的事项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握改革进展,梳理工作建议,解决存在问题。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四)加强指导培训。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各部门参加省、市两级的相关培训,并适时自行开展综合培训,各部门要开展专项培训。运用典型案例介绍、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业务指导,确保改革措施顺利落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五)加强考核评估。按照省承诺制改革专项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改革成效进行量化评估考核。(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