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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0〕40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0-09-28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链接:【图解】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0〕40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59号)要求,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稳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效率提高、公开标准提升、政策解读提质、回应关切提速、监督考核提效、政务服务提品,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二、工作目标

  确定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管理局作为县级示范点。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2020年11月底前,对照省市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021年年底前,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2022年年底前,建成市、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试点领域(见附件)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落实的指导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依据梳理细化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咨询电话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将编制完成的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1月10前汇总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县政府总目录,经市政府审核后,在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与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并根据标准目录完成对历年形成政府信息的归类整理(2021年10月底前)

  (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针对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并制定流程图编制工作手册;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2021年10月底前)

  2.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印发公文时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3种属性中的一种。对拟定“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并于报批前送相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存在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应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应由起草单位向受理公开申请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出具公函,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已经依法移交档案馆的,可以告知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3.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明确每一步办理时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确保每一次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2020年11月底前)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必须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且保证位置醒目、分类合理、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制定好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报送程序及时将应公开信息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网络中心负责及时上网发布。

  2.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

  县政府办公室是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

  根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新开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因工作需要确需开设的,必须严格履行申请程序,报请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可开设。

  3.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在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2020年11月底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相应政务公开机构进行网上发布。非政策性文件不需解读的,要在文件报审时予以说明。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各级各部门多样化解读方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

  3.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设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上报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要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方便公众随时查看。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0年起,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

  (五)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涉及我县范围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乡镇、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应请示上级政府部门会我县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由县政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由县政府确定牵头部门。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随时关注舆情动态,在县政府和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2020年9月底前)

  2.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县新闻办、县网信办是我县政务舆情回应指导部门,县新闻办主要负责社会舆情,县网信办主要负责网络舆情。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县新闻办、网信办要分别建立完善我县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特别是对政府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重大民生等情况的,必须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明确政务舆情协调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2020年9月底前)

  3.优化政务舆情回应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避免自说自话。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四、监督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出台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或细则,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审核,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保障。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独立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等懒政怠政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需要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附件:1.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分工表

  2.文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3.文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1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分工表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县发改局

2

 

义务教育领域

县教科局

3

户籍管理领域

县公安局

4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县民政局

5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县司法局

6

财政预决算领域

县财政局

7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县人社局

8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县自然资源局

9

环境保护领域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1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县住建局

11

涉农补贴领域

县农业农村局

12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县文旅局

13

医疗卫生领域

县卫体委

14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县应急局

15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6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县行政审批局

17

扶贫领域

县扶贫服务中心

18

税收管理领域

县税务局

 

  附件2

  文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范发宾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 组长: 段效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海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新闻办、县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郭俊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文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范发宾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段效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海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服务中心、县税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郭俊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