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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0〕48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0-11-26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安置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安置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链接:【图解】文水县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0〕48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

  安置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安置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4﹞37号)、《吕梁市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工作方案》(吕政办发﹝2015﹞41号)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关于焦炭运销公司职工转岗安置工作的相关部署,参照周边县市转岗安置工作具体方案,结合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诉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转岗安置的政策依据及指导思想

  以《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4﹞37号)、《关于做好晋能集团、省煤焦集团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人员及工资社保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国资分配﹝2015﹞16号)、《吕梁市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工作方案》(吕政办发﹝2015﹞41号)、《关于成立文水县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文政办函﹝2015﹞17号)等关于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妥善推进的原则,确保转岗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二、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现状

  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系文水县中小企业局直属企业,属集体企业性质。2014年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取消收费职能后,县人社、财政等部门核定在职人员、内退人员114人,遗属4人。

  2017年办理退休手续11人,调走1人,死亡1人;2018年、2019年办理退休手续8人、转业志愿兵职工安置6人;2019年到文旅公司工作16人;2020年纳入困难企业办理社保范畴7人、到龄办理退休手续5人,剩余人员67人。

  截止目前,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纳入财政补贴人员共计98人(包括内退3人),以上人员的工资补贴、医疗保险、遗属补助3人(2020年去世1人)以及其它杂费均由县财政暂垫发放,以上费用按核定标准由县财政发放至2020年9月份。

  2018年县政府为符合社保开户条件的90人拨付了开户资金(集体部分、滞纳金),符合转岗安置条件的人员共计67人,需提供职工安置岗位约67个。

  资产情况:现有鸿图公司大楼和相关配套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3886m2,以及车辆、办公设施等固定资产。

  三、转岗安置办法、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安置办法

  1、女45周岁(含)以上、男55周岁(含)以上及工作年限达30年的职工原则上不再安置就业岗位,实行退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原单位负责办理退休手续。如有上岗意愿的,经本人申请可安置到西山公园和滨河文化生态园从事园林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2、“45周岁(女)以下、55周岁(男)以下及工作年限不达30年的”的职工,可根据个人意愿结合岗位需要,转岗安置到供热公司,从事维修维护、管网巡检、入户对接、收费服务等相关工作。

  3、已在文旅公司工作的职工不再重新调配,继续从事文旅公司相关工作。

  4、按照年龄梯次结构,上岗的女职工年龄达到45周岁、男职工年龄达到55周岁或工作年限达到30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核准,可执行退养政策。

  5、转岗安置后,上岗职工必须服从新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新单位的考勤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工资福利待遇在焦炭公司现有渠道发放的基础上,新增部分由新的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其他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仍由焦炭公司按照原渠道负责发放。所有职工按照本办法安置后相对固定,以后不再重新安排调整。

  (二)人事管理

  职工身份不变,劳动关系不转移,设立焦炭运销公司留守机构,负责对公司资产、员工和公司其它事务的管理。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医疗保险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1400元为现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后随国家针对企业的政策调整而调整)。

  1、实行退养职工的每月待遇:

  基本工资(1400元)+工龄工资(工龄年数×25元),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上岗职工的每月待遇:

  基本工资(1400元)+工龄工资(工龄年数×25元)+绩效工资800元,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符合上岗条件但本人不志愿上岗的职工待遇按每月最低生活保障1400元发放,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已在文旅公司工作的16名职工的工资福利参照本次安置的上岗职工待遇标准执行。

  (四)养老保险

  支持文水县焦炭运销公司盘活资产扩充经营范畴,资产性收入、营业性收入优先用于解决公司职工养老保险本金集体部分,如有不足,由职工先行垫付。个人部分养老保险本金由职工自行解决,公司欠缴养老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政府暂先垫付,此前职工个人垫缴的滞纳金由政府分期退还给职工个人。今后公司如需改制,资产变现收益优先退还职工垫缴的集体部分本金,然后再归还政府垫付的滞纳金。

  四、其它

  本方案由焦炭运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