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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1-07485 |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1〕49号 |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2021-10-22 |
标题:关于洪涝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 |
链接:【图解】文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洪涝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1〕49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洪涝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分配的
通 知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县慈善总会:
9月下旬以来,我县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平均降雨量达到210 毫米以上,最大降雨点达到278. 5毫米,我县是农业生产大县,三条河流通境而过,持续强降雨造成大量农田被淹、房屋倒塌、道路受损,对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据各部门报回数据统计,我县受灾人员共计9.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8870.22万元。灾害发生以后,上级政府和慈善机构向我县下拨和捐赠了救灾资金,现将救灾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如下:
一、 资金来源及使用要求
(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万,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二)省级雨涝灾害救灾资金40万,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等工作。
(三)省级雨涝灾害农业救灾资金120万,用于支持受灾较重地区农田排水降渍、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修复、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等工作。
(四)文水县慈善总会向吕梁市慈善总会申请的洪涝灾害救助资金495万元(文慈发〔2021〕1号文件),专项用于文水县抗洪、抢险、灾后重建等使用。
以上四类款项共计675万元。
二、 资金使用方向及分配金额
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修复、农业设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风险清除、防灾应急物资储备、农田排水降渍和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偿、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等,具体分配数额如下:
(一)拟拨付交通局120万元,用于道路清理及交通设施的恢复;
(二)拟拨付农业农村局100万元,用于农业设施灾后重建和受灾救助;
(三)拟拨付文旅局7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使用;
(四)拟拨付发改局60万元,用于防汛应急物资采购;
(五)拟拨付自然资源局35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除治理;
(六)拟拨付卫体局20万元,用于基层卫生院、室的修复。
(七)拟拨付各乡镇共27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救灾资金180万元,统筹应用慈善救灾资金90万元),用于群众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农田排水、水利设施抢救修复以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等使用。
以上中央、省级下拨救灾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各乡镇,慈善总会下拨救灾资金由县慈善直接拨付各部门、各乡镇;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将救灾资金用好用实,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乡镇资金分配表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