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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60354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2〕23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2-06-30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链接:【图解】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2〕23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22]38号)和《吕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吕政办发[2022]32号),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

(一)以公开推动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对我县2022年重点项目及时予以公开,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开各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有关竣工等信息。自然资源局负责公开征收土地等信息。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公开各项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

(二)以公开助力民生实事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信息公开。特别是要及时公开关于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的政策文件及实施结果,以及与之相关的评比、评选、评优、评级的政策及结果,确保各类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保障民生福祉。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后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三)以公开促公共事业规范发展

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试行)》(见附件),梳理收集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和相关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对应职责,主动认领,于7月底前完成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存量信息的报送工作,并做好动态更新。

县教育局要做好落实“双减”政策的信息公开,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要于9月中旬前完成在政府网站集成式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

(四)以公开助力服务再提升

对于市场主体倍增、农民工工资支付、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医疗社保、升学培训、土地征收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政府网站已开设专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局、人社局、卫体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医保局、教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于6月底前做好政策集成、打包推送。

二、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五)以公开强化市场监督

市场监督局要牵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抽查事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信息。年度抽查计划(包含联合抽查计划)应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

(六)以公开优化政务服务

行政审批局要于7月底前梳理完成并指导各部门梳理完成权责清单及其他事项清单、目录等,并确保各清单、目录的动态调整。要同步对清单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并公开办理流程、标准等,与清单关联公布。公开事项要逐项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具体条款。无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的,不得进入清单或目录。

所有需现场办理、确认或报领材料的政务服务场所和窗口从8月起统一实行排号制度,公开预约、公开排号、公开叫号,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

(七)以公开加强行政执法

司法局要于7月底前牵头并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将“事前公开信息”录入省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公安部门要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内交通违法高发行为、违法点位排行、道路交通拥堵情况,逐步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并于7月底前完成全县对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摸排清理及公开工作。

(八)以公开强化公共资源交易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局要从6月起集中公开信用记录、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管处罚等信息并做好动态更新。

三、优化程序,助力推进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

(九)优化发文流程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要在正文末尾注明本文解读主体。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有有效期限。鼓励通过发文字号管理的形式对公文属性进行统一认定。鼓励以“规”字发文代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

(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

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进覆盖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根据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公开相关信息;同时要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23号)相关要求及时公开信息。

各乡镇、部门要继续做好政策文件的公开及解读,积极探索以“互联网+传统方式”的形式开展个性化、多样化、精准化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和回应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做好村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策制定机关要向政策执行机关、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各乡镇、部门要积极、迅速、准确地答复“县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的政策咨询方面的来信、来电。规范政府公报刊发赠阅工作,加快公报数据库建设。

四、加强指导监督,提升专业水准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职能

各乡镇、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解读咨询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8月底前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清廉山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十二)抓好培训考核监督

各乡镇、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好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以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情况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县直各部门要主动接收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公开情况进行督办。

本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读。

附件: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试行)

附件:

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试行)

教育领域需公开事项:县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幼儿园等名录,包括各学校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规模、师资力量、本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收费标准、资助政策、教师学生评优情况、职称评审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教体局。

卫体领域需公开事项:县卫体部门主管的医疗机构名录,包括各医疗机构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机构规模、医护力量、收费标准、职称评审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卫体局、医疗集团。

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领域需公开事项:县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殡葬机构名录,包括各机构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机构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民政局。

供水、供气、供暖领域需公开事项:县住建部门主管的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或机构名录,包括各企业或机构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机构规模、各收费场所地址及工作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住建局。

供电领域需公开事项:县能源部门主管的供电企业名录,包括各企业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企业规模、各收费场所地址及工作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能源局、供电公司。

环境保护领域需公开事项:县生态环境部门主管的从事环保事业的各企业或机构名录,包括各企业或机构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企业规模、工作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公共交通领域需公开事项:县交通运输部门主管的从事公共交通业务的企业或机构名录,包括各企业或机构简介(名称、地址、电话、设立时间等)、企业规模、公交路线、运行时间、收费标准、出租车叫车电话及举报电话等信息和有关政策文件。

责任单位:交通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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