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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11534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2〕25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2-08-05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图解】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文政办发〔2022〕25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

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晋大非办函〔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我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巩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成果,全力维护全县矿产开发秩序安全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公安、自然资源的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纪委分管副职、公安局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能源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刑侦二大队、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单位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专项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德志兼任,副主任由梁文德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领导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压实乡镇主体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要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属地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持续抓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要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矿山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本矿区范围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抓好检查整治提升重点任务。

本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延续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1.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5.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落实巡查执法监管责任链条。

各行政村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采矿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各乡(镇)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要严密监控本行政区内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监管到位;各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本矿区范围内非法采矿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向自然资源局报告。

(四)做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再次对排查发现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登记台账,对未整改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逐项清零销号,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彻底关闭取缔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

(五)重点查处一批非法违法采矿案件。

对重大、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采取纪委介入等有力措施,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震慑效应。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在前期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基础上,对查处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进行全面“回头看”,严查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及失职渎职问题,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六)完善现代科技监管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利用智能监管平台,将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易发点、重点矿区和露天矿山等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实施全方位、多角度视频动态监管和实时预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七)健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制度,有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联动执法、案件移送、案件法律监督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加快构建共同防范和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格局。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部署启动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等相关内容,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重大政治意义,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扎实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

1.全面自查摸底。为确保专项行动有的放矢,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村、逐沟、逐矿开展“滚动拉网式”排查收集线索活动,掌握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对历年来行政处罚案卷的“回头看”工作,从中发现、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在调查摸排期间,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发现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线索的,应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查处。

2.严格巡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对历史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全覆盖巡查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

3.分类整治整改。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采代探及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矿等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开采为重点打击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制订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等相关机制,聘请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出台制度措施;对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

4.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见效。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成立督导组,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整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严格按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对专项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克服厌战情绪,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这次专项行动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和行政、经济处罚手段,对各种非法违法采矿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承担对所辖工作职责范围的日常监管、调查摸排工作,对未达到刑事标准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对可能达到或者已经达到刑事处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县公安局要依法承担对所辖案件的侦查调查,提前介入自然资源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和线索,形成刑事执法和行政监管的联动效应。

(三)严格压实责任。专项行动中,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公安局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工作职权、工作范围,加强行刑配合,联手联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确保依法惩处和行政监管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通风报信、泄露案情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各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各自辖区内做好巡查,对私挖滥采重点区域做好24小时巡查,做好排查记录,通过日常巡查、夜间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私挖滥采行为,对私挖滥采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坚决予以打击,斩断私挖滥采销售渠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后,县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县公安局就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建立完善全县打击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长效长治工作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为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各乡(镇)及自然资源局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标语、宣传书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意义,营造良好氛围,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和形式,建立信访反馈机制,并公布举报电话0358-3300908,鼓励群众举报自然资源领域的非法违法采矿等问题。

附件: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文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闫志斌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王金钟  副县长

副组长:刘德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建岗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 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邢俊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解志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梁春林  县能源局副局长

李晓斌  文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 浩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王海斌  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二室负责人

高 峰  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梁文德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德志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辉、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梁文德兼任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