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二〇一一年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和市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吕政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就抓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抓住转型跨越发展和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这条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为中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依法监督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均比2010年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较大事故起数比2010年下降,特别是有效控制道路交通、锅炉和压力容器、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状况;

  (三)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底,煤矿企业生产矿井必须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基本建设矿井,投产时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50%的露天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三级标准以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标;80%以上客运企业和一级公路客运站、60%以上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建筑施工领域一级工程施工现场样板率达100%,二级工程施工现场合格率达100%、样板率达80%,三级工程施工现场合格率达70%。所有社会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大力开展安全保障型企业和安全保障型乡村的创建工作,力争全县至少建立一个安全保障型示范企业和乡村。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内强外推,强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精神,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和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推进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一是继续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轮流带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加强现场管理。大力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活动,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构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投入。四是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

  (二)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一是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夯实各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二是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严格目标责任管理,继续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安全承诺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等制度,把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人。继续执行“一票否决”,严格考核奖惩。三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跟踪检查,改进工作方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切实消除重大隐患。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把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将专项整治与安全达标活动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结合起来,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安全保障力。

  煤矿:煤矿安全是全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落实市政府2010年出台的“一个规定、四个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从严控制过渡期生产矿井,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强化对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以建设为名组织生产和多井口生产现象;关死、死管关闭矿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煤行为。要全面开展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和机械等六大灾害治理,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瓦斯和透水事故的防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认真做好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重大隐患的治理;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定期巡查制度。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技术改造步伐;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道路交通:要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杜绝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及农用车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要按“无一遗漏”和“三不论”的原则,重新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全县特种设备的底数,并严格按分类监管、分类整治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坚决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对符合要求的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并加强日常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消防、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和民爆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四)标本兼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要重点加强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装备设备和队伍建设。二要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费支出。三要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四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在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六大系统等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在运输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对涉及危险性工艺的化工企业要进行自动化、连锁化改造。对规定期限内没有安装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五要大力推进安全保障型企业和安全保障型乡村的创建活动。

  (五)注重实效,进一步强化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一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启动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三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信息报送时限和程序,保证信息畅通。

  (六)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二要以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为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三要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四要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轮训。

  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实施“三项岗位”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轮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履责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稳定大局,是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局面进一步巩固,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职业危害严重,一些行业领域的事故未得到根本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力度。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惩事故责任者。要加大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非法违法生产打击不力,存在应当关闭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后仍然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要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甚至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按照构建“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在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业绩政绩、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把会抓安全、能抓好安全的干部安排到重要领导岗位,选配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加强部门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对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工作考核和督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各乡镇、各部门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发,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的转变,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