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在部分学校招聘专职保安人员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当前中小学治安状况复杂,.安全形势严峻,校园内外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各类安全事故、校外闲杂人员和犯罪分子进入校园作案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央、省、市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校园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根据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决定在我县部分学校开展聘用专职保安试点工作。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够用的原则,按最低标准配备。试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陆续补充。
二、试点学校及专职保安配备名额(11所学校、52人)
文水中学8人 职业中学4人 城镇中学6人
实验中学4人 城镇分校4人 城镇二中4人
东南街小学8人 东南街幼儿1it 4人
实验二小 4人 特 校 2人
刘胡兰中学3人 联络协调员 1人
三、保安的招聘、培训
(一)由文水县公安局保安公司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派驻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的实际工作需要,按下列基本条件招聘:
1、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文水籍男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资格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此前已从事学校或幼儿园保安或门卫工作多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继续胜任保安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持有健康证明:
3、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4、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8米:
5、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原城区执法大队计划内临时工、具有大专学历者优先。
(二)招聘中的资格审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应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证或居委会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三)对经政审、体检合格后拟招录的校园专职保安,保安公司需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均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队列训练、基本礼仪、工作职责和任务、禁止规定及门卫、巡逻、安全检查勤务操作规程、消防器材使用等,迅速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招聘、岗前培训工作要在上岗前由劳动部门及时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正式招录后,县公安局还应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和要求,由保安公司适时进行岗中素质培训,不断提高保安员的勤务水平。
四、经费管理
经县教体局、保安公司初步测算,专职保安经费每人每月为2000元,经费包括人员工资、补助、培训费、管理费、保险费、服装费、装备费,其中人员工资、补助1200元/月,全年服装月均100元,全套装备月均100元,各种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月均100元,公司管理、培训费350元/月,税费150元/月。装备包括:警用钢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棒、伸缩棍、强光手电筒、对讲机等。资金渠道一部分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710元,其余由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解决。
保安公司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l、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2、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用人员身份证、户籍证明;
4、上季度发放工资的明细帐;
5、银行帐户;
6、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五、人员管理
1、校园专职保安人员接受保安公司和学校(幼儿园)的双重管理。
2、县公安局保安公司制定具体指导方案,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并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培训教育,规范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队伍建设,提升校园保安队伍的管理水平。
3、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对专职保安的日常工作安排及工作考核管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