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水县2011年度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文水县2011年度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文水县2011年度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改善我县人居环境,彻底整治流域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升流域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着力构建生态文水,按照2011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工作安排和吕梁市委“三项整治”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促进我县流域环境进一步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晋环发[2011]51号)和县委关于“三项整治”安排部署,把流域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惠民生、促和谐”的重点工作,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治理城区烟尘、整治工业废水、严惩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提升流域环境质量。

  二、整治目标

  1、保证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行;

  3、文峪河、磁窑河、汾河三条河流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下降1 0%,河流水质得到根本性好转;

  4、工业废水实行达标排放;

  5、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整治任务

  1、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保证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3、配套县城垃圾处理场相应的设施设备,尽快通过验收,6月底正式投入运营;

  4、开展城区大气烟尘综合整治行动,对企、事业单位和营业性炉灶实施整治;对采暖锅炉和茶炉安装低噪音除尘脱硫设施或改变燃料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做到达标排放;对营业性炉灶强制使用电、煤气、液化气、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

  5、依法对工业企业实行严格的分类处置,采取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整治等措施,保证企业污水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严禁以任何理由超标排放。工业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坚决消除水污染隐患。各整治对象要倒排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保证按时完成;

  6、按照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污口进行整治。实行雨污分流,严禁企业利用雨水口偷排废水。特别是煤矿、洗煤、焦化企业,对初期雨水要设置收集池,防止厂区抛洒物带入雨水排入河流。要对雨水排放口安装阀门,上锁,在排放口设立责任监督警示牌;

  7、对养殖业排污口进行封堵,废水进行合理处置;

  8、土小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没收相关物品。

  9、向河道倾倒废水或废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予以高限处罚;造成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1、安排部署,宣传发动(4月1日--4月5日)

  4月5日前,召开文水县2 011年度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专门安排部署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会议、媒体等形式,宣传此次整治重要性,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营造舆论氛围。

  3、全面整治(4月6日--8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全面完成关闭、停产整治、排污口规范等整治任务;各排污单位要按照分类处置要求,严格实施。

  4、总结自查(9月1日--9月30日)

  9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总结整治行动,将工作总结报到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验收申请情况及验收申请报告上报省、市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申请验收。

  5、完成验收

  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各项整治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接受省、市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的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县政府成立文水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石明亮(政府副县长)

  霍永贵(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贺廷华(环保局局长)

  成 员:梁义文(政府办副主任)

  赵志昌(财政局局长)

  于富国(住建局局长)

  郭 熔(水利局局长)

  马占全(工商局局长)

  冯 志(供电支公司经理)

  武培华(交通局党支部书记)

  李 平(人行副行长)

  李 峰(公安局副局长)

  刘春丽(新闻办主任)

  高 奋(电视台台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贺廷华(兼任)

  副主任:续小平 赵文杰 王德强

  胡增福 王新忠 李春雷

  成 员:范世先 吴重治 高建文 王双昌 申 敏 梁丽娟

  李建斌 王建民 孟建康 郭晓涛 李 拯 孟 凯

  李晓斌 郑 兵

  联系电话:0358—3012255(兼传真)。

  六、整治措施

  此次整治由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协调配合,运用综合手段,形成合力,收到实效。

  1、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周密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2、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环保局统一协调监督整治工作,及时向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报告整治进展情况,实行河道分段监管,加强企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对排污口和河流断面水质强化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情况,给予高限处罚,并实施停产整治。结合“三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城区大气烟尘进行综合整治。

  财政局负责整治的经费保障。

  住建局负责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整治,提高污水收集率,保证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转,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同时,完善城市污水管网,铺设冀周村退水渠管道,密闭收集生活污水;配套县城垃圾处理场相应的设施设备,尽快通过验收,6月底正式投入运营。

  水利局负责监管河道排污口,对停建、停产、关闭、取缔的项目、设施、企业采取断水措施;取缔未经水利部门批准私设的河道内排污口;配合河流所涉乡镇整治河沿两岸的固体废物处理等。

  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或暂扣违法排污单位的营业执照。

  供电支公司负责对停建、停产、关闭、取缔的项目、设施、企业实施断电。

  公安局负责对在整治过程中阻挠刁难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金融单位负责对停建、停产、关闭、取缔的项目、企业实施停贷。

  交通局负责对停建、停产、关闭、取缔的项目、企业实施停运。

  新闻办、电视台负责对这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严厉打击取缔土小企业;清理辖区内河道内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养殖业粪便等固体废物;对养殖业排污口进行封堵;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监察局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徇私舞弊、隐瞒不报或设置保护的工作人员和单位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抽调环保、公安、供电、监察、新闻办等单位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执法检查,对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治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3、定期报告,加强沟通

  整治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每月上报2--3期信息,每月的5日前要向县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按要求上报工作动态,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和结案情况以及信息上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4、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直接或间接排入文峪河、磁窑河、汾河三条河流的污染源实行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继续落实“一人一企一策”的监管办法,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做到稳定达标排污;进一步要求企业深度处理废水废气,实现清洁生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附件:

               1、文水县流域环境整治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2、河流分段管理责任表

               3、文水县流域环境工业企业综合整治表

               4、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