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23号)、《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如下:
1.文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文水县商务局
3.文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4.文水县新闻出版局
5.文水县档案局
6.文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