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区范围实施货车限行的通告》政策解读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范围实施货车限行的通告
文政通字〔2020〕14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通行线路,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规划道路变更,县政府决定对城区范围实施货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一、限行车辆类型
1、悬挂牌照为黄色牌照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2、悬挂牌照为黄色牌照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
二、限行时间
2020年8月10日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三、限行区域
1、307国道西外环(待市政府批复)以东、太中银铁路沿线以西、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范围以内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2、岳飞线(凤城镇岳村至飞机场)与高速引线交叉口每日早7时至晚19时,禁止货车通行。
四、分流路线
1、由汾阳途径307国道去往交城的黄牌货车由307国道北张口绕行段马线、320省道、东庄村、241国道。交城去往汾阳反之,可由开栅高速口驶入。
2、由交城去往祁县的黄牌货车绕行307国道、241国道、东庄村、320省道。
3、由汾阳去往祁县的黄牌货车绕行307国道、北张口、段马线、320省道。
4、由文水高速口去往祁县的黄牌货车绕行307国道北张口、段马线、320省道。(10月1日前)
五、限行措施
1、按照“严格管理、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方便群众”原则,对确需驶入城区禁行区城的货运车辆可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申请办理《通行证》,由县交警大队审核批准后按照通行要求通行。
2、载运农副鲜活产品车辆、救灾物资车辆、事故救援车辆及涉及疫情防控保障车辆不在此限行范围内。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