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本县政策解读】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政发〔2021〕6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起步开篇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现就做好全县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压实安全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点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增强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全面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担当作为,压实安全责任

  1.强化乡镇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以及《文水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文水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落实“分级管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通知制定本乡镇和部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清单,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取缔关闭非法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动态化监管,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推动企业做到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企业)

  3.加强全员安全责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普及安全常识,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加防范能力。创新方式畅通安全隐患上报渠道,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责任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企业)

  (二)强化风险管控,推进依法治理

  4.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运用“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责任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企业)

  5.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责任、项目、方式等内容,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企业)

  (三)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攻坚力度

  6.深入推进三年行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要严格落实三年行动六项工作制度,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专项督查等措施集中攻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责任单位)

  7.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煤矿:严格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分级分类监察监管办法和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制度等制度措施,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全面开展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今年起,将开展情况列入标准化考核定级的基本条件;利用4G+5G平台及分站融合等相关技术,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实现智能化采掘。(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

  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按照等级评估结果做好治理和监管工作;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行动,凡是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装备或未有效投用的,一律停产整顿;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油气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阀完好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小化工”、黑加油站。(牵头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道路交通: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机动车载人、货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强化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运输车辆安全治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和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加强对高速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

  非煤矿山: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露天矿山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小型露天采石场、砖瓦粘土开采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我省《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拆危拆违。以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高危工程为重点,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和盲目施救等行为,严防坍塌、高空坠落、有限空间窒息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住建局)

  消防:深化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物流仓储以及农村地区、“三合一”、群租房、家庭加工作坊、老旧小区等场所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车、电气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降低火灾风险。(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文化旅游、城镇燃气、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文旅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四)加强防灾减灾,提升抗灾能力

  8.加快推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通知》的通知精神,整合资源、统筹力量、补齐短板,有序推进“九大重点工程”。

  9.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10.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森林防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加强火源管控。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强化预警监测,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水旱灾害:加强对河道、水库等防洪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严格落实群策群防措施。

  地质灾害:全面排查地灾隐患点,加强融冻期防范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和风险预报预警,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人员撤离避让。

  地震灾害:加强地震预警,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和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防震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气象灾害风险管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五)强化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11.推进科技进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智能煤矿,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代替。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2.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联网。汇聚各部门和社会数据,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责任单位:文水县经济开发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3.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制定农村、社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加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完成本年度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14.深化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常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5.全面推行安责险。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6.强化安全培训。组织参与县理论中心组开设的安全和应急管理课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轮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培训;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作为对企业检查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短、平、快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示事故调查报告,警示社会。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主题活动,大力培育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提升应急能力,科学应对处置

  18.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8个专项指挥部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19.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部门积极推进胡兰消防救援站以及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的建设工作,通过整合资源,装备提升,组织培训演练等手段为我县建立两支能够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处置队伍。(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部门)

  20.高效应对事故灾害。修订完善文水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和落实《文水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和处置流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加强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报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严格巡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一)严格目标责任考核。修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年底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部门综合考核和考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严格责任追究。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落实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核查销号。对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屡查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监督检查不认真、不负责,或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依法处理的,要严肃问责。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附录:部分名词解释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附录

  部分名词解释

  一、“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简单来说,所谓三合一场所,就是集生产、生活、仓库为一体的小工厂小作坊等。

  二、“九大重点工程”。出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8号),九大重点工程分别为:1.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2.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3.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4.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5.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6.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7.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8.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9.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

  三、“三违”。是指生产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三违”分为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四、“两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五、“五大体系”。出自《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晋应急总指发〔2019〕1号),“五大体系”分别指健全完善统分结合的指挥体系、健全完善防救相承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健全完善配套齐全的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全民参与的安全教育体系。

  六、“十项机制”。出自《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晋应急总指发〔2019〕1号),“十项机制”分别指风险防控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会商研判机制、信息共享公开机制、分级响应机制、指挥联动机制、区域保障机制、善后救助机制、调查评估机制、恢复重建机制。

  七、“五种能力”。出自《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晋应急总指发〔2019〕1号),“五种能力”分别指提升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提升救援队伍作战能力、提升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