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文环罚字〔2018〕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
文政发〔2022〕9号
经文水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原文水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30日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作出的“文环罚字〔2018〕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充分,决定予以撤销。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11356 | 文 号: | 文政发〔2022〕9号 | ||||
|---|---|---|---|---|---|---|---|
| 发文机关: | 文水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8日 | ||||
| 标 题: | 关于撤销“文环罚字〔2018〕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 | ||||||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文环罚字〔2018〕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
文政发〔2022〕9号
经文水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原文水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30日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作出的“文环罚字〔2018〕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充分,决定予以撤销。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