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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90917 发文字号文政发〔2023〕17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3-09-25
标题关于收回文水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关于收回文水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文水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文水中学:

2023年8月4日,文水县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收回原划拨给文水中学的665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9月11日,我县发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示期内未收到社会群众对该土地关于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及其他债权、债务等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收回你单位665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99.79亩(附宗地图)。

二、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由文水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管理。

三、请你单位尽快同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附件:宗地图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解读说明:此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作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