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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具有当地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户;农村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
1、书面申请 2、提供相关材料。救助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或特困证明及复印件;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复印件;医保中心证明;医保中心报销凭证 3、填写城(乡)大病救助审批表
乡(镇)民政室、民政局财务股受理--乡(镇)民政室、民政局财务股审核--民政局财务股、局领导审批--打卡办结
无
2018文水县城市大病救助对象审批表 -建档立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