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吕梁市政府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服务事项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办理地点 人防办审批股 法定期限 《建设项目人民工程设计条件》10日;《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15日
办理科室 人防办 承诺期限 《建设项目人民工程设计条件》5日;《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查批准书》10日
联系电话 3022422
  • 法律依据
  • 许可条件
  • 申办资料
  • 办理程序
  • 收费标准
  • 流程图
  • 表格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