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0 09:25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县长王峰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居(村)民自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听取了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生态治理工程进展等事宜。县政府班子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快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行动,规范中心城区居(村)民自建房管理,改善中心城区居(村)民居住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要求,中心城区居(村)民自建房坚持满足自住需求,按照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符合规划、节约用地、注重防灾、安全施工、保护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并妥善处理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自建房管理要简单易行、便民利民、优化程序,提高效率。
会议强调,推进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项目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汾河治理的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文水县段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早日实现“一川清水,两岸锦绣”的绿色生态图景。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要坚持科学精准施工,不跨越耕地红线,用足用活政策,提速项目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