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马西乡孝子渠村集体土地2.6646公顷,并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马西乡。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孝子渠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
四、征收范围:孝子渠村,详见坐标。
五、土地调查现状:未利用地2.6646公顷。
六、征收目的:特殊用地。
七、补偿标准金额: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标准补偿,未利用地58.318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155.3955万元。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财政拨款。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孝子渠村村委及相关权利人员。
十、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十一、公告方式:公告栏张贴,并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公开。
十二、公告时间:30天。
十三、公告地点:孝子渠村村委。
十四、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告期满前两日内,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
十五、异议反馈渠道: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向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馈。
十六、复议诉讼权利: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60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3935898234)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