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7 16:27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政办函〔2023〕62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文水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文水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
联合审核制度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实际,规范我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提升我县农村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核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第二条 审核范围。对新增(延伸)农村客运班线进行通行条件审核,包括拟通行农村客运班线的农村公路(含改造后需重新恢复通行农村客运的农村道路;需延伸农村客运班线的农村道路)和拟通行农村客运班线的等外公路(含途径等外公路)。
第三条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对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安保设施状况,以及对中途停靠站点等情况进行审核。
(一)农村客运班线途径的受限路段单车道隧道净高应不小于3.5米,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4.0米,与单车道路基连接时,洞口两端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二)农村客运班线途径的桥梁技术状况不得低于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所规定的三类桥梁标准。
(三)农村客运班线途径的受限路段尤其是起止点,应当增设必要的警示、警告等公路安全标志设施。
(四)经竣工验收合格,有合格的工程验收档案,路线技术指标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等级公路按照车辆技术《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的规定,且车长小于6米,途径的农村公路应当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的规定,投入对应车长的营运客车。
第四条 职责分工。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由交通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批局负责对县级公路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审核。
(二)交通局负责对农村公路的有关技术指标进行审核。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农村客运班线沿线公路安全设施、安全标识和车辆停靠点的安全审核。负责拟投入车辆安全状况的审核,对途径的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提出限制性要求。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途径辖区的等外公路的运行线路的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提出限制性要求。
(五)运营企业应遵照各部门审核的要求,及时提供运营客车具体技术标准、条件及司乘人员等基础材料。
第五条 审核程序。拟通行农村客运班线的运输企业到审批局提交申请,内容包括拟通行农村客运线路道路名称、起止点、路面状况、道路宽度、通行线路所覆盖村、人员分布情况、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标志标牌设置等情况。同时向各联合审核单位分别报送相关资料,以便进行联合审核。
各乡镇拟在辖区通行客运班线的向交通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通行农村客运线路的道路名称、起止点等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根据职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对有必要开通但部分条件不成熟的,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明确需整改内容和事项;对审核符合通行条件的线路要在《文水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表》(见附件)中注明意见,签字盖章,审批局对各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后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
第六条 审核要求
(一)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农村公路客车通行技术条件审核,切实依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进行实地勘察审核。
(二)各部门、各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若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同时废止。
(二)本制度与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颁发的规定有悖的,按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由文水县交通运输局责解释。
附件:文水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查表
附件
文水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查表
年 月 日
线路名称 | 所在乡镇 | ||||||
线路编号 | 公路等级 | ||||||
起点 | 途 径 | 终 点 | |||||
里程 | 路面宽度 | ||||||
审核 单位 意见 | 审批局
盖章 年 月 日 | 交通局 盖章 年 月 日 | |||||
交警大队 盖章 年 月 日 | 等外公路所在乡镇意见(不涉及时此项忽略)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