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8 10:33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
文政办函〔2023〕68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授权实施文水县建制镇及重点村庄污水处理厂(站)委托运营项目的批复
县住建局:
为提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现授权你单位为文水县建制镇及重点村庄污水处理厂(站)委托运营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上贤村、南安村、百金堡村、北辛店村、武村、下曲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规划、设计、报批及审定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一、负责协助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
二、负责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工作;
三、作为项目采购人,选择特许经营者;作为项目签约主体,与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负责监管项目运营维护及移交过程;
五、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职责。
实施机构要坚持“项目可行 ,风险可控,财政可承受”的原 则,统筹规划,依法组织,尽快落地实施,高效推进。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