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8 16:49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政办函〔2024〕5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文水县实验中学等14所城区校园变更名称的通知
凤城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彰显地域文化特征,顺应城市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及幼儿园名称辨识度,经征求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常务〔2023〕18次)精神,对我县实验中学等14所城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名称变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名情况
“文水县实验中学”变更为“文水县凤城第二初级中学”;
“文水县城镇第六初级中学”变更为“文水县凤城第三初级中学”;
“文水县城镇第五初级中学”变更为“文水县凤城初级中学滨河校区”;
“文水县兴华九年一贯制学校”变更为“文水县崇文九年一贯制学校”;
“文水县东南街第二小学”变更为“文水县兴华路小学”;
“文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变更为“文水县梧桐路小学”;
“文水县实验小学”变更为“文水县凤凰路小学”;
“文水县第六实验小学”变更为“文水县共进路小学”;
“文水县东南街第一小学”变更为“文水县凤城小学”;
“文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变更为“文水县凤城第二小学”;
“文水县东南街示范幼儿园”变更为“文水县凤城幼儿园”;
“文水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变更为“文水县梧桐路幼儿园”;
“文水县实验幼儿园”变更为“文水县凤凰路幼儿园”;
“文水县第六实验幼儿园”变更为“文水县共进路幼儿园”。
二、工作要求
城区学校名称变更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通力协作配合,确保14所城区校园顺利完成更名事宜。县教科局全面负责学校变更名称事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工作,安排学校及时与县委编办对接,办理学校变更名称的平台审核及法人证更换工作;凤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学校变更名称的社会稳控工作;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县教科局办理学校变更名称后的相关手续。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