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0 12:39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
文政函〔2022〕18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事项
摘牌销号的请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文水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重点围绕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紧紧抓住治企、错峰、控煤、管车、降尘、禁烧等关键环节,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别是2020年11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且反弹明显的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超常的举措全面开展问题整改,目前,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21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16,同比下降17.5%,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2位;PM2.5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2%;PM10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二氧化硫为28微克/立方米,同
比下降33.3%;氮氧化物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一氧化碳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优良天数205天,同比增加14天,上升4%;重污染天气19天,同比减少19天。
2022年1-4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66,同比下降18.6%,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其中2月份107名、4月份93名,均退出全省后十名。PM2.5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PM10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6%;二氧化硫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一氧化碳2.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1%;优良天数75天,同比增加9.2%。
二、主要采取措施
(一)加强工作部署,强化压实责任。挂牌督办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文水县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倒数且反弹明显的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文政办发〔2020〕49号)文件,明确了整改目标和任务,压实部门和乡镇责任,并进行安排部署。结合秋冬防任务,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等会议,常态化深入乡镇、企业、道路沿线等开展突击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集中整治工业企业排污。一是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我县钢铁企业2户,原文水县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现由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托管,启动的200㎡烧结机、1800m3高炉、120T转炉生产环节均进行超低排放限值改造,并开展了超低排放评估监测,2021年10月,通过了超低排放专家评估监测审核,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工信局进行了备案;山西光华铸管有限公司超低改造已累计投资9000余万元,清洁运输已完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实施。二是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了36户企业132台工业炉窑清单,其中深度治理92台(完成66台、长期停产26台),实施淘汰7台,实施清洁能源替代1台,强化管理32台;巩固工业炉窑整治成效,对长期停产的企业严格监管,治理完成前严禁复产。三是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督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金源煤化、鑫明泰、金桃园、盛达威、光华铸管、鑫海、兴盛、鑫源昌等8户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及备案,进行排放情况监测,完善管理台账;宏源达、联众精细、汾西安泰等10户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监测;金源煤化、鑫明泰、金桃园能源3户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和修复工作;37户加油站完成了油气回收问题整改和检测。四是压减山西金桃园能源有限公司焦化产能70万吨。
(三)加快实施清洁取暖工程。集中供热:2021年城区新建换热站1座,扩容税苑小区换热站,新建的金亿学府城和丽泽苑等实施集中供热,新增供热面积23万㎡,截至目前,县城区内共建成换热站85座,实现供热面积达到700余万㎡。集中供热与煤改电配合,城区内基本实现百分百清洁供暖;农村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投资9亿多,共涉及6个乡镇61村,已全部建设完工,建成换热站116座(1座为中继泵站),总供热面积670万㎡,61个村集中供热管网全覆盖,4.6万余户居民实现集中供热。“煤改气”一期工程建设区域为南安镇、南庄镇两个乡镇32个村共计20955户。2020年4月开工建设到目前工程管道安装累计19339户,2020年装壁挂炉11312户,通气671户。2021年装壁挂炉1426户,通气1410户。累计通气2081户。
(四)加大散煤管控力度,严防散煤复燃。2020年,我县持续推进县域内散煤治理,印发了《文水县2020年散煤管控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县散煤源头管控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散煤进行源头管控。对全县1户煤矿企业、4户拟保留的煤炭洗选企业、6户清洁煤供应企业悬挂了责任牌,明确了责任人,并签订了禁止销售劣质散煤承诺书。向22060户居民供应清洁煤67544.9吨。在进入城区的主干道设立了8个综合检查站,抽调16人轮流到岗,配备巡逻检查车,对运煤车辆进行检查,严格禁煤区管理。对发现的2辆不合格运煤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劝返。同时,对6个清洁煤供应点加大煤质检测力度,已抽检3轮24批次。
2021年,持续加大对非法销售劣质煤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形成震慑力,为清洁煤供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印发了《文水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缔我县非法储售煤点的函》,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对排查出的胡兰镇、南庄镇、西城乡非法储售煤点4户进行取缔。对7个散煤供应点和3个洗煤厂进行了全覆盖抽检,共抽取煤样品43批次,煤样送介休市利平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灰分、全硫均符合环保要求。
(五)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2020年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出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文件后,我县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相关企业,从7月开始,依据技术指南,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了2020年《工业污染源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对2019年清单内的465户工业企业核查、排查,将我县470户工业企业纳入减排清单。
(六)扎实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是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出台《文水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季以来先后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法监管人员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污企业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吕梁市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我县钢铁、铸造、炭黑、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83户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严格落实限产和停产措施,加强企业用电监控,强化检查力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七)加强扬尘污染管控。一是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实现智慧平台管理,对在建工地实时监测,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2021年,共组织180次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44份,提出整改意见174余条,下达停工通知书7份,消除安全隐患37处。二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结合县城一体化服务范围不同地段的特点,细化作业管理,采用了按照道路分级和城中心辐射范围区域划分的保洁模式,配备了大型洒水车、高压冲洗车、洗扫车、干扫车、护栏清洗车、便道冲洗车等作业车辆。一级道路作业采取“大中型机械+人工”的保洁模式;二级道路可机械化作业区域采取“中小型机械+人工”的保洁模式,护栏采取“机械+人工”的保洁模式,人行道及辅路采取“小型机械+人工”的保洁模式;城中村、行政村采取人工保洁模式。
(八)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积极淘汰老旧车辆,2021年共淘汰543辆,完成率为126.6%;引导有条件企业开展城市绿色配送工程、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逐步向清洁运输迈进。二是严抓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吉宏达和通达检测2户机动车检验机构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三是开展“用车大户”抽检工作,与用车大户签订环保承诺书,抽检柴油货车用车大户22户89台,其中9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经维修与更换油品后尾气复检合格;四是实施非移动机械管控,积极开展非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完成258台非移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并完成车牌、GPS定位系统的安装,188台柴油车加装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OBD),对高排放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抽查90台,对其中尾气排放不达标准的7台非移动机械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对要求涉机械进行清场、停止使用,经维修治理后复检合格;五是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工作,生态环境和交警部门联合路检共发现违法违规重型燃气车32辆,交警部门现场对这32辆擅自拆除后处理装置的违法车辆处罚15500元;15户重点用车单位,全部安装门禁,并与市局进行联网。六是强化油品管控,2021年,抽检汽柴油样品159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28批次,对2个0#柴油、3个车用尿素水溶液不合格进行处罚,罚没33441.88元。打击黑加油站4处,移送公安案件4次,刑事处罚4人。
(九)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20年,制定《文水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烧领导组,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组成秸秆禁烧联合巡查组,乡村两级成立巡查队伍,累计出动巡查1.6万余人次,发现大小着火点77起,处置率100%;谈话训诫14人次;发布通报3次,对6个乡镇9个村负责人通报批评,5个村负责人处以扣除工资报酬500元处罚。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印制宣传画报5万余份,禁烧通告5000份,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点击次数超7万次,群众禁烧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按时完成了全县2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0户零售企业的的清零工作。2021年,继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网格化巡查管控力度,乡村两级都成立了巡查队伍,乡镇确定专人包村,村级确定专人包片,发现焚烧现象及时劝阻、及时整改处置,秸秆焚烧现象基本得到控制,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下一步措施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稳定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去产能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水平。6月底前完成金鹏焦化干熄焦工程,10月底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国金水泥、吉港水泥、阳光水泥、红狮建材4户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实施升级改造。三是平原区域散煤清零,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022年采暖期前,实现平原区域清洁取暖全覆盖,以建成区为重点,实施散煤及燃煤设施双清零。四是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行动,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为支撑,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坚持有组织和无组织协同管控,坚持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共同推进,坚持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确保夏季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五是强化扬尘治理,持续加大建筑工地、交通道路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综上所述,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达到了整治效果,现申请市局进行验收,摘牌。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