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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函〔2022〕21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原文水县对外贸易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处置的决定
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外贸易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文政函〔2007〕46号)文件,2008年2月2日,文水县对外贸易公司委托山西正中拍卖有限公司,将原文水县对外贸易公司442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给文水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款784万元。外贸小区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事宜已经文水县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常务〔2022〕4次)研究,同意参照同类改制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及登记手续。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经县政府研究,做出以下决定:
1.该土地拍卖行为符合当时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现予以认可。将原文水县对外贸易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文水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面积44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时间为2008年2月2日;
2.将拍卖价款784万元确定为土地出让价款;
3.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