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0 13:01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
文政函〔2022〕34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审核意见及承诺函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要求,我县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确保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建成投产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并得以持续改善,特提出如下削减方案。
—、项目基本情况
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位于文水经济开发区桑村产业园区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5日在文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108-141161-89-02-77613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配套建设智能化原料场、1×360㎡烧结机以及制氧机等工程。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钢铁项目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公告》(2018年第10号)对“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 产能减量置换方案予以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为:退出3×450m³炼铁高炉,建设1×1780m³炼铁高炉,按照1.01比例减量置换后,实际压减产能1.52万吨,剩余产能11.48万吨拟用于其他产能置换项目。退出2×60t转炉,建设1×150t转炉,按照1.01比例减量置换后,实际压减产能1.6万吨,剩余炼钢产能8.4万吨拟用于其他产能置换项目。
根据项目环评单位测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598.81t/a,二氧化硫76.5t/a,氮氧化物400.26t/a。
二、文水县2021年度环境质量现状
文水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中PM2.5年评价指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按照环办〔2020〕36号文件和晋环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本项目需倍量削减:颗粒物1197.62t/a,二氧化硫153t/a,氮氧化物800.52t/a。
三、区域削减来源及采取措施
该项目投入试运行前,拟从关停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产能置换来源(2×200㎡烧结机、3×450m³高炉、2×60t转炉)以及原有1×450m³高炉及附属设施(详见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关停设施清单)污染物削减量:颗粒物1391.89吨/年、二氧化硫779.14吨/年、氮氧化物1499.16吨/年中的颗粒物1197.62t/a,二氧化硫153t/a,氮氧化物800.52t/a予以置换;以上削减量均未用于其他项目。上述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可满足该项目对于环境容量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我县承诺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1×1780m3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只用于本项目,不再为其它项目所用,此削减方案在该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否则不得投运。
附件:1.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一览表
2.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优特钢基地项目减量置换 1×1780m³高炉、1×150t转炉及配套工程区域削减关停设施清单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