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我县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和凤城镇联合对城区则天大街与铁路桥交叉口一处违建进行依法拆除。行动中,王某等4人恶意阻碍执法,已被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拆违工作推进期间,违建户主王某一家极力阻挠,导致拆违工作陷入长达8个多小时的僵持。为妥善化解僵局,凤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介入,对王某一家开展普法教育与耐心劝导,但王某等仍拒不配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同期:违法行为人 邓某】
当天我拿的手机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胡乱拍照,阻止工作人员拆除。我那天的做法不对,我认识到我的错误了。我那天也不应该对工作人员进行胡乱拍照。
【同期:违法行为人 成某】
拆违建当天我不应该阻止工作人员,我错了,我真的不应该反抗工作人员。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做好违法建筑整治及各类民生工作的执法保障,以严格执法推动辖区环境改善与高质量发展。
【同期:凤城派出所副所长 李军】
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任何阻碍、抗拒执行公务的行为都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