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01263514-2-CF-00012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七条         律师        
2 01263514-2-CF-00010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及其负责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           律师        
3 01263514-2-CF-00013 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八条         律师        
4 01263514-2-CF-00015 对法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条       律师        
5 01263514-2-CF-00016 对法律服务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条       律师        
6 01263514-2-QZ-0001 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7 01263514-2-CF-00019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违反规定不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的;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的;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的;违反规定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的;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聘用未获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        
8 01263514-2-CF-00020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的;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等的处罚。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人个人隐私;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私自收取费用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与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委托人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等有违法所得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9 01263514-2-CF-00023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人        
10 01263514-2-JL-0001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服务者 一个月 即办    
11 01263514-2-GF-0001 法律援助 行政给付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五条第二款 《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法律援助服务者 15 1  
12 01263514-2-JC-0001 对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 按照检查方案落实      
13 01263514-2-JC-0002 对司法鉴定人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人 按照检查方案落实      
14 01263514-2-JC-0004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公证机构、公证员 按照检查方案落实      
15 01263514-2-QT-0004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其他权力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四十六条(五)项     律师事务所 45    
16 01263514-2-QT-0009 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初审 其他权力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 20 10  
17 01263514-2-QT-0010 司法鉴定人申请变更登记初审 其他权力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人 20 10  
18 01263514-2-QT-0011 行政复议 其他权力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7    
19 01263514-2-QT-0014 公证员执业考核意见 其他权力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公证员 20 10  
20 01263514-2-QT-0015 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 其他权力 文水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九条 《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法律援助工作者 7 3  
填表说明:项目编码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行政职权事项编码规则》编码,并进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