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函〔2021〕82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扶持白酒企业和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补贴办法》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文水县扶持白酒企业和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补贴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文水县扶持白酒企业和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补贴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酿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吕梁市全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和世界十大烈酒产区的核心优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白酒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补贴办法。
一、补贴范围。在我县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旗下的销售公司(本县注册)。无产值、无税收的不予补贴。
二、展位选择。参加国内展会活动,每户企业可以申报酒店展位和会展中心展位。
三、国内参展费用补贴。企业交通往返费、食宿费和展品运输费自理。县政府只补贴一个标准展位(参展酒店一个标间和会展中心一个标准展位)或者一个特装展位(参展酒店一个特装展位和会展中心一个特装展位)的展位费用。白酒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展位费用的100%给予补贴,其他企业按照展位费用的80%给予补贴;其他食品类生产企业按照展位费用的50%给予补贴。
四、国外参展费用补贴。参加国外展会企业,在省级补贴展位费用70%的基础上,县级补贴剩余费用;展位费用由省、市级全部承担的,县级不再补贴。
五、部门职责。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生产许可情况的核查工作;工信局负责审核是否规模以上企业;生态环境局负责企业环保情况的审查;税务局负责对企业缴税情况进行核查;财政局配合做好企业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