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函〔2023〕47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县直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水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开发区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决定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县直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促联动制度,推动经济开发区与职能部门高效协同运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职责和责任部(股)室。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本部门数据搜集、整理、编辑、共享、归档工作。
二、推送内容
(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职能部门推送的信息主要包括:各类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及项目建设审批结果;需监管部门参与审批的联合踏勘、专项审查等审批工作决议等。具体如下:
1.企业注册、变更,特种实施登记,食品经营许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
2.项目立项批复。(向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推送)
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排污许可证。(向生态环境分局推送)
4.节能评价批复。(向能源局推送)
5.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自然资源局推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向住建局推送)
7.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洪水影响评价。(向水利局推送)
8.消防备案、验收,地震安全性评价承诺书。(向应急管理局推送)
9.文物考古评价。(向文化和旅游局推送)
(二)职能部门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推送的信息主要包括:上级下发或本级印发的与开发区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部门行政执法结果;需协同办理的其它事项等。
部门行政执法结果推送具体如下:
1.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推送:涉开发区企业强制退出、特种设施设备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生产要素价格管理等执法结果。
2.发改局主要推送:项目建设监管执法结果。
3.生态环境分局主要推送:环保“三同时”、排污监管等执法结果。
4.能源局主要推送:节能行政执法结果。
5.自然资源局主要推送:土地管理执法结果,开发区内供地、报地情况。
6.住建局主要推送:工程建设执法结果。
7.水利局主要推送:取水、防洪、水土保持执法结果。
8.应急管理局主要推送:安全生产、消防执法结果。
9.工信局主要推送:工业产业政策调整结果、限制类产业的产能置换结果。
10.统计局主要推送:统计执法结果。
11.教科局主要推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结果,校企合作、科技推广及人才奖励扶持方面的政策文件及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信息推送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共享的重要性。信息共享将有效地破解当前开发区同职能部门间信息封闭、协同割裂的状态,不断提升开发区和职能部门履职的信息化能力和协同共治能力。
(二)及时推送,注重质效。在信息推送工作中要对信息进行仔细审核和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及时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须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各部门须在行政执法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级或本级文件收到或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常态推送,机制长效。通过定期评估、年度考核和人员调整确保信息共享长效运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