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文水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
文政办函〔2025〕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山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函》(晋防减救办函〔2025〕3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25〕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文水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要求,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研究审议我县防灾
减灾救灾的政策、规划、制度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并监督运行;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统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完成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孟兰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武英喆 县政府党组成员、文水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成 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闫志斌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贺向亮 副县长
王金钟 副县长
宋国刚 副县长
张雪娟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场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统计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文水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文水分公司、中国移动文水分公司、中国联通文水分公司、中国人保财保文水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文水支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上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专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局:负责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抢险救援,统筹调派抢险救援队伍,安排救灾资金、物资,支持灾区救灾工作开展;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发布灾情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和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负责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负责及时报告已发生灾情,及时提供灾情发展趋势判断。
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开展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负责配合县应急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救灾资金支持;依据救灾资金的安排方案,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县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专项资金支持;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程序组织防灾减灾项目的立项审批、概算审查等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牵头组织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和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配合县应急局做好救灾粮食、应急物资的调拨工作。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协助发放预警报警警报信号,指引避难避险场所位置。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范围内跨地区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类应急救灾物资的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灾区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协调安排县级地质灾害临灾避险防治工程项目经费;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县发改局、应急局、受灾乡(镇)等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县交通局:优先抢通灾民疏散和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县道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协调提供转移受灾人员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县域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及时发布水上交通安全信息,指导船舶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履行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行动;及时统计报告全县道路交通因灾毁损情况;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水利设施排险除险工作,按职责对江河、水库、泵站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排涝和抗旱调度;承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做好受灾地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及时统计上报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因灾毁损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水利部门支持,加大县级资金投入,做好防灾减灾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受损情况的统计报告;组织种子、动物疫苗、消毒药品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复产;配合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保障受灾期间农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
县教体局:指导受灾地区学校做好受灾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统计报告全县教育部门受灾情况;牵头编制学校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工科局: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等工作;负责统计报告全县工业受灾情况。负责提供科技方面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应急救灾工作;为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技支撑。负责统计报告全县通信行业受灾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实施相应交通管控措施,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规违法人员。
县民政局: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牵头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及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受灾期间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会同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做好灾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督,指导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协助县应急局发布旅游景区(点)灾害预警信息,做好游客安全引导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抢险救灾,游客紧急避险转移、被困人员救援、失踪人员搜救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受灾情况统计报告;督促指导文化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标识标牌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及时组织医学救援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计报告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受灾情况;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县市场局:负责做好受灾影响期间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商业、零售等行业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受灾地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筹集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加强对灾区基本药物的监管,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灾区电视系统设施的应急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救灾工作宣传报道;负责统计报告全县广电领域受灾情况。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因灾涉法涉诉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受灾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县政府办(外事办):负责特大灾害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协调工作;负责在县境内受灾的境外机构和人员抢险救灾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涉外媒体采访报道管理与服务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业务指导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的监测、预防工作;开展重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灭火工作;及时做好林业灾情统计工作;督促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团县委:负责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趋势预测评估,并及时报告。
县税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灾减灾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全县税务系统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文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县武警中队:负责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灾区封控;参与处置因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积极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灭火救援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灾区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毁损设施抢修恢复工作,及时恢复电力供应。
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捐赠款物,并调拨救灾资金、物资支持灾区抗灾救灾工作,协助灾区开展紧急人道救助;组织红十字救援队伍、装备设施和志愿者等参与抢险救灾和现场救护工作;动员社会人道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负责通信应急保障与通讯设施抢修等工作,保障救灾现场通信畅通。
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险文水支公司:及时规范做好查勘理赔、资金兑付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服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及未纳入成员单位的部门按照职责和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片解读】文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文水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