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脱贫攻坚“冬季对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发[2017]2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贫困村实现整体退出的目标。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包括水、电、路、网、房及环境整治等6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经县成立的贫困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组对全县贫困村环境卫生情况督查发现:贫困村的环境卫生整体较差,普遍存在资金短缺,乡村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贫困村按标准如期退出,拨付贫困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40万元。
特此公示
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