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确认

72593976-0-QR-0005

吸毒成瘾认定

【规章】《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年公安部、卫生部令第115号)

第四条

1.受理责任:对报警、指令推诿扯皮,不及时受理或不受理。

2.承办责任: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导致认定不公。

3.审批责任:违规审批;审批中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等。

4.送达责任:未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手续。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对报警、指令推诿扯皮,不及时受理或不受理。

2.认定过程中向当事人吃、拿、卡、要;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导致认定不公。

3.违规审批;审批中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等。

4.未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手续。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