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强制

72593976-0-QZ-0010

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收社区戒毒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1.受理责任:对报警、求助推诿扯皮,不及时出警或不出警。2.承办:对吸毒成瘾人员,未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3.审批:办案中不按规定审批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报警、求助推诿扯皮,不及时出警或不出警

2.违反法定程序办理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五十六、一百零六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部门规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