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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民政局其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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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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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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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权力 |
01265017-4-QT-0004 |
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 |
【规章】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民政部令第53号)第三条 |
1、受理责任:接收上级下达的安置任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故意刁难申请人; |
【规章】《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201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第四十四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报 政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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