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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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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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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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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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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01265021-1-XK-0001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 |
1.受理责任:公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应当依法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
一、行政处理 四、其他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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