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社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职权

类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项目

子项

72590970-5-QR-0003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法律】《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1.受理阶段责任: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承办阶段责任: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严格把关。

3.审批阶段责任:对符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给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

4.送达阶段责任:及时送达有关资料。

1.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

3.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条件的申请人不予登记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4.违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法定程序登记的;

5.办理登记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