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
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防控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造成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及人畜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争取主动。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响应、属地管理。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重大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水县范围内发生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
二、应急防控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防控指挥部
灾害发生后,农委第一时间报告文水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等级成立相应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应由县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市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邮政管理局、各乡(镇)、县农委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防控工作。
2)负责应急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灾害发生、防控的重要新闻信息。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农委,是全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指挥部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防控工作;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事件的发生进展,向指挥部建议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检疫封锁的建议;
(3)应急响应后,按照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调配防控灾情所需的资金和农药、药械等应急物资;
(4)负责向文水县人民政府、吕梁市农业局上报有关情况;经指挥部批准,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媒体通报情况。
(5)总结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
(6)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技术组和现场工作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①技术组
技术组由县农委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聘请省、市农业部门专家做顾问,由县农委牵头,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农业外来生物入侵风险性分析和评估;对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防控技术方案提供技术咨询;对处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技术研究。
②现场工作组
发生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灾情后,指挥部派现场工作组前往灾害发生地。工作组由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气象局、各乡(镇)等有关单位组成,由县农委牵头。负责指导发生地政府对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的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对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及农作物有害生物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制订突发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技术方案;提出应急经费和防控物资使用建议;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组织实施植物检疫性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宣传部: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控工作、相关防控知识以及防控技术的宣传。
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全市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的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调运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筹措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监测、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交通局: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的需要,协同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应急车辆的快速通行。
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管辖范围内林地中种植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局: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气象服务。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提供突发事件发生地及周边地区气象变化实况资料和未来天气情况趋势预测信息。
邮政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邮政企业在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中,应急处置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通过邮政按时运送,确保安全。负责监督管理邮政企业坚决执行国家关于邮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植物检疫的有关规定,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疫情扩散。
4、乡镇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响应的原则,乡(镇)、村要成立本区域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领导组。其主要职责: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
三、预警和预防
1、监测
(1)监测体系
县植保植检站、环保站、果树站、动物检疫机构、乡镇农技站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发生、迁移、蔓延、扩散等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预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对农业生产、人民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做出预警报告。
(2)灾害诊断与报告
农业主管部门及所属职能机构是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负责组织文水县内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入侵疫情的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有害生物暴发、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非本地常见农业有害生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当文水县农委报告。县农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确认或诊断,并在3小时内将结果报告文水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应有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报告包括:灾害类型;发生时间与地点;发生数量、面积、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报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县植保植检站、环保站及果树站对无法确诊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要采集样本,送省植保、环保总站实验室检验确认。省植保、环保总站不能确诊的,送国家法定的检疫机构确认。
2、预警级别与发布
(1)预警级别
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的性质、种类、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预警级别分为4级,分别是: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情预警和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授权后将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情,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统一向社会和公众公布。
预警信息包括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种类,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告、通讯网络,通知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进行调查、监测和报告要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新发现国(境)外入侵农业有害生物和国家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经农业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有关信息;对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经省农业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有关信息。
四、应急响应
1、事件分级
(1)一般(Ⅳ)级响应级别
发生危害农作物有害生物的面积达2000亩以上或在3个村以上偏重发生,已造成20%以上损失的。
发生国家级或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连片发生10亩以上的。
在一个乡新发现1例外来有害生物的。
(2)较大(Ⅲ)级响应级别
发生危害农作物有害生物的面积达2万亩以上或在3个乡(镇)以上范围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的。
发生国家级或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连片发生20亩以上的。
或在不同乡(镇)内同时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的。
(3)重大(Ⅱ)级响应级别
发生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和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其发生面积达6万亩以上,或在5个乡(镇)以上范围发生,已造成20%以上损失的。
发生国家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连片发生50亩以上的。
或在不同乡(镇)内同时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的。
(4)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级别
发生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和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其发生面积达8万亩以上,或在6个乡(镇)以上范围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的。
首次发现国(境)、省外新传入我县的农业有害生物,且对农作物造成危害的;发生国家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连片发生100亩以上的。
或在2个以上乡(镇)内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
2、先期处置
当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防控处置,向有可能波及的乡(镇)通报灾情,并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指挥部办公室。
当农业外来生物入侵事件发生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扑灭处置,严格植物检疫,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并将疫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指挥部办公室。
3、分级响应
疫情发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委托专家2—3人到现场进行确诊,确诊后发布预警,并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预案。
Ⅲ—Ⅳ级预警预案:疫情发生确诊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县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Ⅲ、Ⅳ级疫情扑灭进行对口指导,并且对III级疫情扑灭的组织、技术、物资、交通、信息等方面进行督促、协调。
Ⅰ—II级预警预案:疫情发生确诊,定级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到县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立即组织成员单位和县级指挥部落实调配疫情封锁扑灭需要的相应物资、技术、资金、农药、药械,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疫情扑灭,可请求省、市支持。
5、应急处置
(1)对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启动应急响应后
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现场工作组前往灾害发生地,负责指导当地政府对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应急防控指挥部一是划定防控区域;二是因地制宜确定采用何种生物、物理、化学和机械等治理技术;三是应急调拨所需防控物资;四是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五是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和广大农民开展防控,将农作物有害生物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对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启动应急响应后
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现场工作组前往灾害发生地,负责指导当地政府对农业外来生物灾害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应急防控领导组一是报经文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疫区和监测区;二是对疫情发生地边缘200米区域内实施全封闭隔离,切断一切入侵生物传播和蔓延渠道;三是在疫区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外运的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介质等植物产品,必须经过植物检疫,检疫合格的,发放植物检疫证书,对未获得植物检疫证书或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货物禁止外运,严防疫情扩散;四是对疫区内有外调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检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夹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时处理;五是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传播和危害特性,采取以检疫措施、农业措施、物理、生物、药剂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和广大农民开展疫情扑灭,将农业外来生物入侵造成的损失压低到最小程度;六是对疫区和监测区疫情变化情况实施24小时监测,做好疫情监测记录,每天向上级应急防控指挥部上报监测信息。
6、应急结束
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灾害经过应急处置行动得到有效控制或危害因素消除后,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防控指挥部提出应急终止请示,同意后,应急防控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行动。
Ⅰ级、Ⅱ级和Ⅲ级农作物重大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应及时报告文水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Ⅳ级农作物重大生物或农业外来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结束后,乡(镇)应急防控领导组应及时报告汾阳市防控指挥部。
五、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各乡(镇)要成立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指挥体系,调动社会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信息保障
县农委及各乡(镇)要指定应急响应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应急响应启动后,及时向防控指挥部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灾情及防控情况。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传输,要确保真实、可靠、迅速、安全。
3、应急队伍保障
各乡(镇)都要建立一批高素质、反应快速、高效处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专业化防治队伍,落实工作经费。
4、经费保障
设立农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及乡财政纳入常年财政预算,预案一经启动,各级财政要调拨应急专项资金,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5、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应急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药械、燃油等物资储备和调配,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充足。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6、技术保障
农委及各乡镇要建立监测、预警、预报、检疫等应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制订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防控技术方案,为应急防控提供科学依据。指挥部要建立技术人员资源库,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的技术研究,以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六、附则
1、名词术语
(1)农作物有害生物
指影响农作物及农业植物产品和农业种子、苗木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农业病、虫、杂草、鼠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2)农业外来生物入侵
外来生物入侵是指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人类健康带来威胁的任何非本地的生物,这些生物离开其原生地,经自然或人为的途径传播到另一个环境,能在当地的自然或人为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健康等。
(3)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农业部或各省级农业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农业病、虫、草有害生物名录。
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的改变或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农委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水县农委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