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红十字会
自然灾害(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自然(地震)灾害应急体制和机制,提高县红十字会自然(地震)灾害应急处理能力,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与政府抗震救灾的医疗防疫和赈灾募捐工作,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新修订版)、《中国红十字会募捐接收和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山西省红十字会自然地震应急预案》《文水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十字会对于全县特别重大自然(地震)灾害、重大自然(地震)灾害、较大自然(地震)灾害事件、一般自然(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县红十字会的自然(地震)灾害应急工作作为政府抗震救灾工作的补充,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自然(地震)灾害发生后,县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红十字会指挥部指挥体系
文水县红十字会救灾指挥部(简称“县红十字会指挥部”),实行A、B角制度,A角总指挥由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担任;B角总指挥由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县红十字会指挥部设立应急办公室。
2.2县红十字会指挥部职责
(1)建立全县红十字会应对自然(地震)灾害的预警、响应、处置、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机制;
(2)启动和终止红十字会重大以上自然(地震)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3)统筹全县红十字会自然(地震)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制定落实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
(4)负责向上级红十字会通报重大灾情,向县政府报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5)负责县红十字会地震灾害救助工作的发布信息;
(6)综合协调,调配紧急救援队和紧急救援物资,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救灾工作。
2.3县红十字会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及职责
县红十字会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会办公室。
县红十字会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红十字指挥部工作指令、部署,汇总相关灾情,为县红十字会指挥部提供救灾决策建议;
(2)组织制定县红十字会自然(地震)灾害救助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县级自然(地震)灾害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支持我会应急工作事宜;
(3)组织开展自然(地震)灾害救助新闻宣传工作,起草县红十字会指挥部各类文书,发送相关文电,为县红十字会指挥部技术、后勤等提供保障;
(4)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做好自然(地震)灾害救灾工作,处理县红十字会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预防
县红十字会要建立与地震、民政、卫生局、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相关灾情的监测预警信息;建立严格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自然(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工作。
4 信息报送
4.1灾情速报
自然(地震)灾害发生后,县红十字会要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指挥部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信息,报送方式为红十字系统使用的灾情报表和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网络系统。(首期灾情报告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
4.2灾情报告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灾情信息:包括自然(地震)灾害程度与破坏范围、灾害人口、死亡与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等经济损失,并附民政部门有关数据信息或媒体报道和图像资料等。
(2)自救情况:当地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及配合其他社团在灾害发生后开展的救助工作。
(3)救助需求:除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已解决的问题外,灾区的救助工作还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
指挥部应急办负责及时核实灾情数据,并根据所报数据评估灾害救助响应级别,制定紧急救助行动方案,报县红十字会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4.3信息发布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结合红十字会救助工作情况,指挥部应急办负责在县红十字会网站上就灾情动态、救助活动和接受、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等情况,适时公布动态信息。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灾情信息及时上报。
5 应急响应
5.1指挥与协调
县红十字会指挥部接到政府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信息后,应急办公室全体成员2-3小时内迅速赶到县红十字会会议室,紧急会商灾害信息,评估灾情、灾区需求等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5.2响应条件
接到手机短信(一级应急响应为11111,二级应急响应为22222,三级应急响应为33333,四级应急响应为44444)、电话或本地震感强烈及见大量房屋倒塌现象。
5.3时限要求
指挥部应急办宣布进入自然(地震)灾害应急期,时限要求一般为10日,不要时延长至20日。
5.4指挥部应急办紧急处置
(1)做好社会捐赠救灾物资的接收、仓储、质保、转运和发放等工作,保障灾区群众的吃、穿、住及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需要。
(2)办公室开通24小时募捐救助热线值班,畅通信息渠道,并做好车辆被服食品等后勤保障;财务人员做好捐款接收与统计。
(3)赴灾区评估,按照自然(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拟定救灾呼吁书,启动不同范围救灾活动,适时报道自然(地震)灾害救灾动态信息。
(4)按照县红十字会指挥部指令,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灾区需求,在自然(地震)灾害发生第一时间动员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组织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听从县应急办指挥部统一协调调用,配合民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灾区的现场救援工作。
5.5应急结束
根据县应急办通知或灾区应急进展,宣布结束自然(地震)灾害应急期。
6 后期处置
6.1恢复重建
县红十字会开展的灾后重建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以改善受灾群众生活境况为原则,负责实施上级红十字会重建项目。
6.2善后处置
6.2.(1)坚持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并及时向捐赠者反馈信息。
6.2(2)配合审计部门及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7 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地震)灾害时,红十字会必须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并将救灾热线电话等联络方式报县应急办。县红十字会要与地震、卫生局、民政等部门建立可靠的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7.2队伍保障
县红十字会组建赈济救援队伍,救援队伍的规模,不少于10人,保证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
7.3物质保障
(1)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助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采购物资。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衣服、净水剂、消杀药及社会募集的物资等。
(2)积极协调县人武部、民政、铁路等有关部门,争取其支持提供仓储条件的帮助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安全储存工作,社会企业作为仓储备用保障,费用由红十字会争取政府支持或通过募捐等途径解决。
7.4交通运输保障
积极协调县交通、铁路等签署合作运输协议书,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由所签署合作的运营单位保障,社会企业作为运输备用保障,费用由红十字会争取政府支持或通过募捐等途径解决。
7.5经费保障
救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红十字救助基金等。县红十字会要建立应急救灾储备基金制度。
7.6医疗卫生保障
红十字医疗志愿者服务队来源于参加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医护人员,必要时赶赴灾区开展志愿无偿服务;医疗药品、器械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
7.7宣传、培训和演练
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在群众中普及初级救护知识;红十字会要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举行相关的应急演练。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8 附则:
本预案由文水县红十字会修订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2017年5月8日实施。2014年12月《文水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