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力措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3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吕梁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43号)文件,围绕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对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主要原则进行了明确,对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水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设置1个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
(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由县长王峰担任总指挥,县委常委、县人大党组书记、副县长范发宾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各位副县长、党组成员及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统筹领导全县应急指挥相关工作。
(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
18个专项指挥部分别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通知》确定了各专项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以及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单位以及办公室主任人选,明确了各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通知》下发后,各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单位需根据文件精神和工作职责,确定各自指挥部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完成预案编制,组织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等相关工作。
三、文件出台意义
《通知》的出台对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防”与“救”“统”与“分”、“破”与“立”的关系,明晰了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以及“政府”与“社会”在应急救援中的关系,对于大力提高我县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从以往应急资源分散、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向统一指挥、紧密配合、快速响应转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