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的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的是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身安全,让他们养成好的安全习惯。
“一盔”指安全头盔。如果驾驶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这也是对他人不负责的表现。
“一带”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乘员约束装置的一种。汽车安全带是有效的安全装置,在车辆的装备中很多国家是强制装备安全带的。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
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驾驶车辆,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查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
三、让公众认识到“一盔一带”重要性,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这些辅助性举措都很有必要。
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者及销售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哄抬物价,不侵害群众利益,不扰乱市场秩序。
 
				
			 
							